网络直播不是法外之地
记者15日从上海警方获悉,近日上海首例利用“网红主播直播带货”形式对外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案告破。警方在浙江多地抓获售假犯罪团伙5个,查处窝点8处,当场缴获假冒多个奢侈品牌的箱包、服饰等各类商品3000余件,抓获正在直播带货的廖某(女,27岁)等犯罪嫌疑人50余名,其中41人已被依法批准逮捕。(10月15日 中新网)
近几年来,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网络直播带货成为一种新时尚。尤其是自去年底一场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让今年的直播带货“火”出了新高度,超出了许多人的预想。从李佳琦、薇娅等“草根网红”的主场,到刘涛、陈赫等流量明星纷纷下场,再到罗永浩、董明珠、丁磊等企业家,直播带货俨然成为2020年最热门的话题。据商务部数据显示,仅今年一季度,全国电商直播就超过400万场。直播带货不仅成为各地农副产品销售的重要渠道,也带动并形成新的消费方式。
合法合规的直播带货不仅无可非议,而且是应该鼓励的。然而,受利益的驱动,不少直播平台出现了不良倾向,甚至违法行为。被吊销生产许可证的企业继续通过直播售卖产品、“三无”产品摇身变成“网红爆款”、“刷单”“买粉”成为业内潜规则等等,网络直播带货种种争议、乱象也不断浮出水面。如此次上海警方逮捕的廖某,就是通过直播售假,不仅给她带来巨额提成收益,售假厂商还会额外提供一笔“出场费”,双重利益的诱惑下,廖某的直播间开始成为假冒奢侈品的销售渠道。
同时,很多主播为了吸引粉丝、提升人气,不惜用黄色、暴力、炫富、封建迷信以及赌博欺诈等不良内容来取悦受众,满足受众的猎奇心理和不正当要求。难怪有人说,网络直播正在成为违法违规和不良信息滋生传播的“重灾区”。
网络直播带货是一种新型的商业模式,对于促进市场经济的繁荣具有积极作用,但要明白网络直播带货不是法外之地。职能部门要加强监管,并不断完善监督机制,并严厉打击网络直播中的违法行为。企业、平台和主播们要加强自律,切实扛起自己的社会责任,主动作为,共同构建好风清气正的网络直播环境。
现阶段网络直播带货中违法行为的发生,一定程度上是因为法律法规不完善。因此,当前应尽快加强和完善网络直播行业的立法,用法律细化各方责任,用法律规范网络直播行为,努力在网络直播带货管理上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纪必严、违法必究,不给那些心术不正、唯利是图者可乘之机,不断推进网络直播行业朝着健康的方向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