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捡到手机向失主要2千:大爷,这样真的好么?

“拾金不昧”、"勿以恶小而为之"、“不说谎,讲诚信”这些从牙牙学语就开始灌输的道德思想,怎么在某些人身上就灰飞烟灭了呢?

据相关新闻报道,7月23日,贵州贵阳街头,一名初中女生手机丢失,被一名老人捡到。但是老人开口就向女孩索要2000元好处费,女孩无奈之下只得报警。

老人见到民警到场,改口令女孩给他买包好烟便罢。女孩表示,自己身上就30块钱,老人认为自己被羞辱了,称30块钱连烟都买不到好的。

民警见老人决心向女孩索要好处,对其进行了严厉的批评,老人为了颜面,竟指着女孩质问民警:这就是当代的年轻人?这就是你们教育出来的好青年?还向民警谎称女孩承诺过给自己2000元好处费。

最终,老人与女孩、民警纠缠了半个小时,终于将手机无偿归还。

对于这位“奇葩”老人的做法,网友们实在是看不下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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沸腾君发现这位贵阳大爷也就是个“青铜段位”,相比之下,宁波大妈更"技高一筹",捡手机索要2000元报酬不成,当街怒摔手机。“哼,小样,我得不到的你也别想得到,大不了鱼死网破。”这难道是想钱想疯了的节奏?

丢东西、捡东西,几乎人人都会遇到。所谓将心比心,巧诈不如拙诚,无论是处于哪一方,都应遵循道德的范畴,不应随意践踏美德!

纵观老人的言行,有太多可笑的地方。面对民警的指责:“小孩子捡到一分钱都知道交给警察,你呢?”老人却这样回答:“我已经不是孩子了。”

作为一个久经人世的老人,这么回答,真的好么?

中华民族自古以来就有尊老爱幼的优良传统,但是,身为受尊敬的老人却为老不尊,进行道德绑架,这就不对了。为老者,如果要维护自身的尊严,想要受人尊重,首先需要自己以身作则,为后辈、小辈垂范才是。那样才能形成良好的社会风气,让“老吾老以及人之老”成为可普遍推行的社会公则。

编辑:狄宣亚 实习生:李娜 校对:刘军(原载于新京报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