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凤雅案:慈善的灵魂是“共情”而非“做圣母”
8月14日,眼癌去世女童王凤雅家属起诉陈岚名誉侵权案在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当庭并未宣判。
据媒体报道,王凤雅家属的诉讼请求,包括判令被告陈岚在媒体和自媒体上公开向原告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同时赔偿损失。而陈岚一方则坚持认为,发微博主观上是善意的,目的是督促监护人进行救治,而报警也是在行使公民监督权。双方均拒绝调解。
小凤雅的事情本是个寻常的重疾求助。事情的拐点,出现在大V“作家陈岚”发微博“实名报警”后。她质疑女童王凤雅家长,认为他们利用孩子病情筹款后却消极治疗,还疑似把善款挪用来给王凤雅弟弟治唇裂,重男轻女,涉嫌诈捐。
一石激起千层浪,“诈捐”“消极治疗”“重男轻女”,精准地煽动起了网络情绪。几天后,陈岚继续发布微博,称前去救助的公益工作人员遭王凤雅家属“殴打、暴打、抢夺手机、失联”。此后陈岚本人退出,但她留下的一地鸡毛,让互联网的“流量小贼”们如获至宝,最终引发出失实的爆款文章,让小凤雅家人苦不堪言。
陈岚做出的指控,其中有一小部分的信息,来自于她获取的一面之词。更多的部分属于她根据自己的想象和臆断添油加醋,然后逻辑圆满地梳理出一整套的指控。事后,诈捐的指控被警方否定,“重男轻女”的指控也并不属实。
孩子患有重疾身亡已经令人心碎,还因为虚假指控背负舆论压力和骂名,更让家人饱受煎熬。引发一切事端的肇事者却高高挂起,已经完全忘记了最初用名人打着慈善的名义,做着高高在上对弱者指手画脚的事情,享受了道德制高点,拒绝对错误负责。这种看似“好心”的行为,本质是高高在上的圣母情结,是“假面慈善”。
其实,在当下的所谓“公益圈”,这种“圣母慈善”并不鲜见。再加上社交媒体的加持,对一些个人和组织而言,“慈善”变成手段,“人设”才是目的。
这么说并非诛心之论,只是如果原本有志于慈善者,执著于完美道德人设的树立以及维护,就难免有意无意去“修剪事实”来服务于自我人设。而陈岚一事,即是典型。
第一,单方信源加上想象,便在道德冲动下做出十分严厉但失实的指控。陈岚一方强调初衷是关心女孩,但这显然无法为其行为辩白,关心的前提就是了解基本事实。陈岚所关心的,与其说是病床上的小凤雅,倒不如说是需要她的道德光环照耀的无声弱者。
第二,小凤雅当时的真实处境,核心就是病重缺钱。绕过这个事实,莫名对她的亲人燃起巨大的恶意,如此转移视线,让原本的慈善救助行为偏离了轨道。既然强调小凤雅应该去大医院看病,哪怕做出些许努力为其寻找资源,也好过一味地道德指责。
第三,当不实指控和伤害成为既成事实以后,当事人轻飘飘地走开了,受害者感受不到真诚的歉意,看不到对过往行径有实际的补救。我们看到的,是一个人对自己在舆论场上得到聚光灯的兴奋,以及为了维持道德优越感而拒绝认错——而这种兴奋和倔强,建立在对弱者的伤害之上。
慈善的灵魂是“共情”而非“做圣母”。不能用平等和共情心面对弱者,就无法真实的帮助到弱者。而高高在上俯视弱者,对实际帮助弱者并没有兴趣,却享受着圣母的光环,变成对弱者的消费,这样的结果,根本不是慈善,而是另一种恶。
□姚遥(公益人士),原载于新京报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