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诚信缺失需要“组合出拳”
近日,安徽省马鞍山市文明委印发了《关于开展诚信缺失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行动的实施方案》,针对当前经济社会中的诚信热点问题和群众反映强烈的失信突出问题,集中开展10项诚信缺失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行动,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常态化,进一步提升全社会诚信水平。(10月22日 马鞍山文明网)
人无信不立,商无信不兴,国无信不强。诚信是中华传统文化中的优秀基因,也是人类共同的价值追求。五千年华夏文明绵延不绝,古有“徙木立信”之典故,有“曾子杀彘”之美谈。然而,伴随着现代化进程的加快,学术欺诈、电信诈骗、虚假广告……种种失信现象,犹如生长在文明社会上的毒瘤频频现身,不仅成为百姓诟病的痛点,更是市场经济平稳运行、社会和谐稳定的绊脚石。此时,开展诚信缺失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行动,不仅有力回应了社会各界的期许,也为深化诚信体系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诚信建设需用规矩立威。惩治是治疗失信的一剂好“药”。实践证明,失信惩戒才能让失信者“回头是岸”,相关部门要用法律的强制性把基本的诚信规范固定下来,并建立互通互享的信息平台,还要加强执法监督和惩戒力度,强化威慑力,抬高失信和欺诈的成本,倒逼诚实守信意识的回归。
诚信建设需用宣教立言。创新宣传教育的形式,通过文艺作品、展览演示、网站宣传、微视频等喜闻乐见的形式,切实加强诚信理念教育,普及信用知识,不断增强人们的诚信理念、规则意识、契约精神,构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信用惩戒大格局,营造不敢失信、不能失信、不愿失信的社会环境。
诚信建设需用德行立身。一个社会的诚信建设需要管束,当然更重要的是人人自律。人人都能提高修为,行走社会以诚为本,社会之风必正。相反,若无诚信之心,再强的管束也有空子所钻,漏网之鱼在所难免。人人践行诚信之道,社会必将清正,良好的社风必然能成,诚信社会的建设自然能成。
诚信社会建设绝非一日之功,更不能一蹴而就。只有以刮骨疗毒的勇气抓好诚信缺失治理这个道德建设的关键,以零容忍的态度让失信者成为众矢之的,使诚实守信成为全社会共同的价值追求和行为准则,才能扎牢经济社会发展的道德根基,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注入强大精神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