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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莹颖案嫌犯被判终身监禁,是“折中的正义”

当地时间2019年7月18日,章莹颖案的陪审团宣布,裁决被告克里斯滕森终身监禁且不得保释,而这与距离章莹颖遇害已经过了769天。

章莹颖案的审理,此前不断被延期

章莹颖案的审理本就因被告代理律师的动议而被不断延期。

章莹颖于2017年4月,以交流学者的身份,前往伊利诺伊大学厄巴纳香槟分校交流学习。但是,仅仅两个月后,她就突然在学校失踪。

经警方搜捕,6月30日,FBI宣布逮捕了嫌犯克里斯滕森。到了7月20日,经过一系列准备,美国当地法院正式提审被告克里斯滕森。但是,之后因为被告代理律师屡次提出延期案件审理的动议,且被告拒不认罪,案件的审理一再推迟,直至2019年6月12日开审审理。

在定罪阶段,2019年6月24日,12人陪审团于短时间就迅速达成一致,认定被告克里斯滕森的行为符合绑架致死的构成要件,构成犯罪。

案件的争议焦点于是转移到量刑阶段,即被告是否会被判处死刑。尽管章莹颖案的发生地伊利诺伊州早已废除了死刑,但由于绑架案件的特殊性,本案由联邦政府提出指控,并适用联邦刑法。《联邦绑架法案》规定,造成被害人死亡的情况下,被告将会处以无期徒刑或死刑。于是,争取最终的死刑结果变成为检方、章莹颖家人以及关注此案的广大同胞的最大愿望。

艰难的量刑阶段于当地时间7月8日开始,据报道,辩方一直把被告塑造成一个被精神病所困扰、酗酒、滥用药物、向心理咨询中心求助却未得到有效帮助的年轻人。陪审团就是否要判处死刑,无法达成一致。一直到7月18日,历时8个多小时的审议后,陪审团仍未能就死刑达成一致意见,因为只要有一人反对也不可判处死刑。克里斯滕森最终被判处终身监禁且不得假释,将在监狱里度过余生。

审判的结果,是“折中的正义”

这一结果确实让不少国人失望,被告克里斯滕森绑架、强奸、杀害章莹颖证据确凿,手段异常残忍。其本人先否认杀人后否认构罪,不仅掩盖罪行还屡次对警方撒谎,冷血到现在对自己行为的都没有表示出丝毫悔意,没有向章莹颖家人道歉,甚至还未坦白章莹颖的遗体去向。无论在美国还是我国的刑法体系中,判处死刑都会是合乎法律规定,且符合情理的。

但是,在目前情况下,“终身监禁永不得保释”虽离我们实现“恶有恶报”的期许有一定距离,但也是折中的正义,是现实与希冀平衡的“较优结果”。

首先,与中国不同,“杀人偿命”的观点在美国本就缺乏社会基础。在本案中,陪审团是根据“随机加面试”的遴选原则选出,大都为案发所在的伊利诺伊州当地居民。鉴于伊利诺伊州已经废除死刑已久,让12名陪审员全部就死刑达成一致意见难度过大。美国社会对于死刑的存废一直存有争议,反对者从宗教、道德、威慑力、错杀概率等各方面批判美国的死刑制度。

并且在美国,目前不仅有20个左右州已经废除死刑,在没有废除死刑的州里,在事实上也已经多年未执行死刑。即使在联邦,死刑案件本就不多见,且其中只有少数案件才会出现死刑裁决。

其次,在量刑阶段,陪审团成员确实受到了辩方所提出的各种减轻刑罚的因素的影响。在具体个案中,陪审员都应严格遵守理性的评判标准,但同时也难免受到自己情感的左右。

再次,终身监禁不得假释意味着被告将终其一生在监狱中度过。虽然保留了性命,但是一辈子的监禁也可以给被告带来不小的痛苦,并在一定意义上弥补章莹颖家人受到的创伤。

最后,美国一般的死刑案件被告上诉程序需要耗费十到十五年时间,即使被判处死刑,到真正执行死刑又会耗时长久。现实中,一些被判处死刑的人还没有等到执行,已经死在了狱中。

章莹颖的家人为此案已经苦等了2年,如果继续等待,无论在时间、经济成本,还是在情感上,对他们都是巨大的摧残与不公,目前的结果已经是现实与希冀所能实现的最大平衡。

其实,不惟章莹颖案,还有很多其他案件,其审判结果,让我们觉得正义未能得到足够的伸张。比如,同样颇引人关注的江歌案,东京地方法院目前的审判结果是,嫌犯被判有期徒刑20年。这一审判结果也未能达到公众的期许。很多时候,面对这种“折中”的结果,我们不得不接受。

或许这也是现实生活的映射:我们总希望,正义既不缺席,也不迟到不打折扣,可现实是,正义经常迟到还打折;我们总希望,善恶终有报,结果能圆满;却常会发现,此事终难全,恶未必能得到与作恶程度匹配的代价。

很多时候,考虑到现实中的种种情况,我们能追求的,也只是跟现实妥协的“次优选项”,而不是期许中的“最优答案”。毕竟,正义的“算法”,从来都不是输入“扬善惩恶”的口令,就必然输出“充分的结果正义”。纸上的沙盘推演来得再好,终归要回到现实地面。

□ 冀莹(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助理教授),原载于新京报

编辑:狄宣亚  实习生: 李娜 孙小雅 校对:危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