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呵护“少年的你”是应有之义
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未成年人保护制度体系、压实家庭和国家监护责任、增设发现未成年人权益受侵害后的强制报告制度、创设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从业人员的准入资格制度、强化法律责任……10月17日下午,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高票通过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并将从2021年6月1日起实施。(10月19日《中国青年报》)
据介绍,我国现行未成年人保护法制定于1991年,于2006年进行了较大幅度修订。此次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增加了多项内容,条文从72条增至132条。新法完善了多个规定,着力解决社会关注的涉未成年人侵害问题,包括监护人监护不力、学生欺凌、性侵害未成年人、未成年人沉迷网络等问题。可见,新法覆盖面广,针对性强,能够全面呵护“少年的你”,帮助广大未成年人远离伤害,幸福健康成长。
一直以来,我国非常重视未成年人保护,出台各项法律法规,建立了未成年人保护制度,为保护未成年人发挥了巨大作用。时代在变化,未成年人权益问题也随之演变。近些年来,侵害未成年人的问题愈发凸显,互联网、社交媒体曝光力度加大,诸如校园霸凌、沉迷游戏、性侵、虐待、拐卖、遗弃、暴力伤害等恶性案件时有发生,并衍生出各种社会问题,令人触目惊心。因此,需要进一步加大法律保护力度,坚持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零容忍”,震慑犯罪分子。
未成年人是国家的未来,其本身处于成长阶段,心智尚未成熟,缺乏足够的自我保护能力,需要得到来自社会各界的呵护,为他们营造一个健康安全的成长环境,保护他们幸福快乐成长。社会秩序总体良好,各界对未成年人权益保护也很重视,但仍然是潜流暗伏,侵害未成年人案件时有发。一些原本处于灰色地带的领域,伴随社会发展出现的新事物,诸如校园霸凌、虐待、网络沉迷等也逐渐浮出水面,造成极大的负面影响,对之加强打击和规范的呼声不断。
新法围绕社会关切热点,进行了大幅度的修改,对未成年人权益保护达到了新的高度,乃是一个巨大的进步,相信新法会发挥出应有的威力,给未成年人织密一个安全网。时代不断前行,在发展的过程中,还会出现更多的社会问题,对未成年人保护也要与时俱进,不断调整和完善,让广大未成年人放心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