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类世”时代,建国家科技伦理委员会有何深意
组建国家科技伦理委员会,必将强有力地推动我国科技伦理建设,使之形成更完善的制度规范和更健全的治理机制,更好地为创新驱动导航。
7月24日下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召开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诸多重要文件,排在首位的是《国家科技伦理委员会组建方案》。
科技伦理议案如此显著地列入国家最高决策议程,不仅开创了历史先例,更表明了国家对构建科技伦理治理体系前所未有的高度重视。
众所周知,科学研究与科技应用的目的是增进公众福祉,赋能国家发展和造福人类社会,科技活动必须遵守相应的价值准则和伦理规范。近20年来,新一轮的生命、信息科技革命方兴未艾,科技活动对人的生命、环境、认知和行为的影响使得人类社会进入到“人类世”这一深度科技化的新世代。
面对纳米材料、脑机接口、陪伴机器人、人工智能医疗等新兴科技带来的高度不确定性,以及复杂的价值抉择与伦理挑战,单靠科技人员价值判断和科研机构伦理认知已难以应对,而亟待整个科技界乃至国家层面的统一认识、动态权衡和规范实践。
因此,建立国家层面的科技伦理委员会,就是要全面把握科学前沿和新兴科技的事实与深远后果,系统深入地展开价值权衡和伦理考量,确立科技活动必须遵循的一系列价值准则,以其权威性和严正性,对科技活动加以统筹规范和指导协调。进而,构建起覆盖全面、导向明确、规范有序、协调一致的科技伦理治理体系,并成为国际科技伦理治理体系的倡导者与构建者。
国家科技伦理委员会的建立,是新时代科技伦理建设的里程碑。这一历史性的重大战略举措必将强有力地推动我国科技伦理建设,使之形成更完善的制度规范和更健全的治理机制,更好地为创新驱动导航,使科技强国之路走得更好更快更远。
值得注意的是,强化伦理监管和细化相关法律法规和伦理审查规则,既不是抽象地设置科研禁区,更非制约创新和创造,而旨在厘清具体科技活动的伦理风险。通过明晰的价值准则、统一的伦理规范和透明的监管程序,促使科技人员不忘科技以人为本的初心,将价值权衡与伦理考量纳入科技活动的全过程、将伦理需求内置于研究与创新之中,进行负责任的研究和创新。
从科技治理层面来讲,根据我国科技治理实践的经验,在构建统一协同的科技伦理治理体系过程中,科技伦理治理将依然坚持鼓励创新和包容审慎的原则。毋庸置疑,这一治理策略将面临的最大挑战是,如何既不束缚创新,又能有效规避风险?
具体而言,面对基因编辑、人脸识别等科技活动中不断涌现的价值冲突与伦理抉择,科技伦理治理必须在坚持基本价值准则的基础上,立足具体科技活动的场景和实际,从其后果的全局性、重要性和深远性出发,构建动态、弹性和开放的科技伦理体系,进而展开兼顾创新和伦理的适应性的治理。
□段伟文(中国社会科学院哲学研究所研究员、科学技术和社会研究中心主任),原载于新京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