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滥建“文化地标”亟须综合治理

针对住建部通报湖北省荆州市违规建巨型关公雕像破坏古城风貌一事,10月9日,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回应澎湃新闻称,住建厅高度重视该事件,正研究处理。记者梳理发现,违建的荆州巨型关公雕像并非个例,此前还有城市建设大型关公、老子、柳宗元等雕像,或被指违建违规,或主动停工拆除。(10月10日澎湃新闻)

这次被通报的两个典型建筑,都是赫赫有名的“文化地标”:一个号称“全球最大关公像,重量达到120万公斤,耗资15亿”;一个被称“天下第一水司楼,建筑高达99.9米,斥资2.56亿元”。正如媒体报道,这次通报的情况并非个例,比如某地曾推出号称“中国最高的玛丽莲·梦露”大型雕塑,后迫于舆论压力拆除;某地修建了一个高150多米、造价超1亿元的“生命之环”,至今孤零零的别无它用。网友直言不讳地指出,热衷于建“文化地标”,实质是一种典型的炫耀性不正之风,这股不正之风是错误的政绩观在作祟。

所谓“炫耀”,就是热衷于“造亮点”“建门面”,一些地方利用历史名人影响力,不惜斥巨资建“文化地标”,无外乎就是为了“出政绩”“搏出位”。认为建筑足够高、足够大,当地官员的政绩就越突出。打造“文化地标”,利用其发展旅游的想法并无不妥,但不代表塑个雕像就有文化。一味在外观高大上竭尽财力,不惜破坏自然风貌和历史文脉,打造所谓的“文化地标”虽然奢华,却起不到宣传地方文化的效果。如荆州的巨型关公雕像和门可罗雀的景区,就构成了一种绝妙的讽刺:说是为地方谋发展,恐怕还是为求政绩。

盲目举债打造“天下第一水司楼”的地方官员已受到了查处。正如住建部所指出,将建设“文化地标”当作个人政绩工程、形象工程,是一些地方不顾实际也要大建“文化地标”的重要原因。而至今未得到规划许可的巨型关公雕像,恐怕也不应止于对问题建筑的整改处理,相信也应该包括严肃的问责追责。同时,对于滥建“文化地标”现象,更是需要来一场轰轰烈烈的“综合治理”。对此,住建部通报要求,各地要举一反三,加强监管,完善制度,发现苗头问题及时干预、纠正,坚决杜绝滥建“文化地标”等形象工程、政绩工程。

其实在今年4月,针对滥建“文化地标”等行为,住建部等部门就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与建筑风貌管理的通知》。其中明确要求,治理“贪大、媚洋、求怪”等建筑乱象,同时将超大体量公共建筑作为城市重要项目进行管理。比如,对于不符合城市定位、规划和设计要求或专家意见分歧较大、公示争议较大的,不得批准设计方案;建立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机制,畅通群众举报渠道,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将相关情况报告住建部。

对一切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的行为,都要严肃问责追责,依纪依法处理。只有事前预防、事中发现整改、事后惩罚等相结合,滥建“文化地标”等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的行为才能得到根本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