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践

“榜样的力量”要看得见摸得着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精神文明建设特别是思想道德建设一定要通过看得见、摸得着的方式,创造实实在在的载体,寓教于乐,入耳入脑,深入人心,潜移默化。”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和国家十分注重精神文明建设,榜样教育受到前所未有地重视,选树、宣传和学习榜样已成为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由中央文明办主办、中国文明网承办的“中国好人榜”系列活动,自2008年5月开展以来,得到公众广泛参与,引起社会强烈反响,已成为弘扬社会正能量的重要举措。

“好人榜”活动不断取得佳绩,是建立在对时代特征分析和把握的基础之上的,所有的榜样教育都应该研判时代特征,顺应社会发展要求。互联网时代,人们的认知条件、生活方式等发生了质的变化。一方面,互联网交流迅捷、信息海量的特征给予人们极大方便。然而,其虚拟性也给少数人带来了宣泄负面情绪、甚至恶意攻击他人与社会的巨大便利。榜样教育必须审视“互联网+”的特点,充分利用“互联网+”的条件,自觉克服“互联网+”的负面问题。

浓郁的道德氛围,既是榜样教育的目标,亦是检验榜样教育是否取得实效的关键。精准把握榜样行为的内在动因,让广大公众理解并高度认同,才能使公众从感动走向自觉践行道德行为。当今社会现象纷繁复杂、快速多变,人需要的多重性、复杂性决定了道德动因的多元。正义与仁爱的信念固然应该成为道德动因的主旋律,还应看到,责任意识、同情心理、自我完善、感恩回馈、避免惩罚等都是道德动因方面的正面力量。多方面肯定道德动因,就能发挥多层次道德力量的积极作用。

通过分析内在动因确认道德行为,必须对两个方面的问题有所警惕。一是警惕个别人在实施利他行为时,企图“吃小亏占大便宜”,试图通过小的利他行为换取更大的物质利益;二是警惕个别人在实施利他行为时对行为对象提出苛刻的要求,有时甚至要求行为对象牺牲自身的尊严。这两类问题都关乎到社会的正义与公平,是全社会不能触及的道德底线。

全社会道德氛围的形成,需要各方面的合力,它应该包含以下内容。一是指法律、制度、规范建设与道德建设之间的合力;二是指社会教育、学校教育、家庭教育之间的合力;三是指文化场馆等硬件建设和活动宣传两者之间的合力。

宣传榜样时,必须具有辩证思维和全局观念。不能为了突出榜样的不易和典型性,相应忽略组织的力量,忽略展现其他公众的正义感和同情心,不能形成榜样行为是高大上的,其它外部条件均是道德低谷,诸多公众的行为与道德要求相距甚远的认识。过分强调这样的反差,既不利于人们树立道德信心,也不是社会道德水准的真实反映。

榜样的生命力在于榜样的事迹,评选榜样只能从事实出发,根据行为的利他程度、不易程度、感人程度等方面综合作出甄别和判断。然而,怎样在不降低条件的前提之下,注重选树具有广泛影响力人群中的榜样,最大程度提升榜样教育的影响力,是应该探索的问题。比如,诸多党员领导干部,能够自觉牺牲个人利益,积极实施利他行为,选树他们中的杰出代表成为榜样,其影响力是十分巨大的。同时,要注重“非组织群体”的道德引领作用,发现和培育各个群体中间的“道德之花”。(彭怀祖 周 梦 作者单位:南通大学江苏先进典型研究中心、南通大学教育科学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