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践

垃圾分类要“软”“硬”兼“施”

11月27日晚,笔者参加了华侨城社区党委组织的在职党员进社区活动,内容是在某小区垃圾定时点站点守桶,督导居民投放垃圾时分开厨余垃圾(破袋投放)和其它垃圾。

据笔者观察,在2小时里,共有20位居民进行垃圾投放,有厨余垃圾的有14位。经督导,大多数居民愿意分开投放,不听劝导乱扔的只占少数。在愿意分开投放的人群当中,态度友善、配合度高的不多,大多数人表现得很勉强,即使分类投放也很马虎。在少数不愿意配合的人当中,有的当督导员透明,人未到桶边,就把垃圾抛过去;有的火气很大,不配合便罢,嘴里还嘟嘟囔囔,埋怨督导员多事;有的嫌分类麻烦,有的怕厨余垃圾脏手……一同守桶的垃圾清运工告诉笔者,劝导居民垃圾分类,挨骂是常事。

要问守桶感觉,唯以道阻且长来形容。有督导员守桶尚且如此,在没有人督导时,情况更可想而知。由于该小区属于老旧小区,未必有多大的代表性,但可以肯定的是,若得不到小区居民配合,垃圾分类工作就将前路漫漫。可以改进的措施又在哪里?依笔者看来,必须“软”“硬”兼“施”,多管齐下,综合施策。

“软”是指宣传、指导。从实地观察来看,还是有很多居民不了解垃圾分类的具体做法,比如有的居民对于厨余垃圾破袋投放就表示不理解,认为用袋子装着岂不更好?对此,事前要多做宣传发动工作,提高居民对垃圾分类的认知;事中要经常派出力量进行现场督导,有人守桶毕竟有一种无形的约束力。在这方面,华侨城社区党委将垃圾分类工作与在职党员进社区活动结合起来,壮大督导力量,很有意义,要持之以恒。

“硬”是指惩罚、警示。面对一位居民不听劝阻、执意乱扔垃圾,一位社区干部无奈地表示,我们没有执法权,只能好言相劝,他不听也没办法。按照《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对不按规定分类投放垃圾的行为,城管执法部门有权进行处罚,早前也有小区和居民领过罚单。面对高度分散的垃圾投放点,行政执法如何才能管得了、管得好,避免法不责众,值得各方深入思考。

“施”是指工具、设施。不少居民表示,不是不愿意配合厨余垃圾破袋投放,只是容易弄脏手,又没地方洗手,这样不便于倒完垃圾后出门散步、逛街。应该说,这种要求并不过分,在升级垃圾分类投放点时,有必要考虑增加一些辅助工具和照明、清洁设施,如钳子、洗手池、清洁剂、擦手纸等,以减少垃圾分类给居民带来的不便。

多策并举,久久为功,垃圾分类工作才有能行得更稳、走得更远。(练洪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