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国成 张溢木:独以道德为友 故能延期不朽
作者简介:;焦国成,中国人民大学哲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张溢木,北京建筑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副教授。
学人名片
罗国杰教授是我国当代著名伦理学家、哲学家、教育家,对马克思主义伦理思想、中国传统伦理思想、西方伦理思想深入研究,创立了具有中国特色的马克思主义德性伦理学体系。其独著、合著和主编的主要著作有:《马克思主义伦理学》、《伦理学》、《伦理学教程》、《西方伦理思想史》(两卷本)、《中国伦理思想史》(两卷本)、《中国传统道德》(五卷本)、《中国革命道德》、《中国伦理学百科全书》(11卷本)、《人生的理论与实践》等等。
2015年3月9日,罗国杰教授永远地告别了我们。或许依照世人的眼光,可以在罗国杰教授之前加很多定语,比如:传奇多彩的人生经历、浩若星辰的各项殊荣、非出己愿的大小职位……但是,在我们罗门弟子眼中,和许多人的老师一样,他就是我们的老师。
人们将罗老师誉为新中国伦理学事业的主要奠基人、中国马克思主义伦理学的开创者、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道德理论的重要创建者。我们认为,老师可以当得起这样的美誉。对于老师而言,他在学术方面的突出贡献确实可以集中在这样三个领域。
从事伦理学理论研究55年:伦理学绝不是一门纯理论的学科,而是一门强调实践的科学
从1960年从事教学与研究开始,直到55年后的今天,罗老师为伦理学理论研究付出了辛勤的劳动。自1961年起,罗老师就曾以“洛戈”、“钟伦士”等笔名发表《谈谈马克思主义伦理学的几个问题》等一系列开创性的文章。早在1961年,在罗老师的带领下,中国人民大学哲学系伦理学教研室集体编写出共十二章约30万字的《马克思主义伦理学讲义》,由罗老师和许启贤先生共同讲授,并作为一本完整的讲稿,正式打印成册,发给当时中国人民大学哲学系美学班的学生作为授课时的讲义。讲稿比较简明扼要,但已经是一个有内容、有体系、有分析的《马克思主义伦理学讲义》(现存的是1962年5月5日的油印稿),也可以说是新中国建立这门学科基础理论的最原始初稿。
罗老师始终强调,伦理学绝不是一门纯理论的学科,而是一门强调实践的科学。他指出:“所谓道德境界,就是社会生活中的人,从一定的道德观念出发,在个人与他人、社会的利益关系中所形成的一定的觉悟水平以及思想感情和精神情操。简单来说,一定的道德觉悟水平以及思想感情和精神情操,就构成一定的道德境界。”从我国社会的实际情况出发,他将人们的道德境界分为三个类型:自私自利的境界、先公后私的境界、大公无私的境界。后来,罗老师对他的三种境界说,又从不同的角度作了进一步的发挥和论证。他把人们道德境界的层次或者道德觉悟的水平,划分为这样四个层次:第一,共产主义道德觉悟的层次,即“大公无私”道德境界。第二,社会主义道德觉悟的层次,即“先公后私”的道德境界。第三,类似于合理利己主义的层次,这是他新划分出来的一个道德境界层次。第四,极端自私自利的层次。面对现实的伦理现状,这样的划分,让人豁然开朗。罗老师把伦理学体系最终归于道德修养、道德品质和道德境界,这大概也就是为什么他在晚年把自己的伦理学称之为德性伦理学的原因。
社会主义道德体系建设:当代化的仁、义、礼、智、信,社会主义化的公正、人道等都可以作为集体主义这一基本道德原则下的具体原则和规范
罗老师在学术研究上坚持社会主义道德建设为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事业服务,坚持社会主义道德的集体主义原则,强调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正确对待中华民族和外国的道德传统,强调在新时期反对个人主义、享乐主义、拜金主义的重要现实意义,把培养人的道德素质、提高人的道德自我完善能力、改善社会风气作为伦理学研究的主要目的。他认为,通过新中国成立以来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的社会实践,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法律体系已初步建成,而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与社会主义法律规范相协调的道德体系的建设,是当前所面临的一个亟待解决的重要问题。而建立与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道德体系,框架上要有最高理想,规范上要有层次性,实践上要有可操作性。要研究市场经济的建立与发展给道德提出的新问题、指导思想、价值导向、核心和原则等。
罗老师对“以德治国”的理论问题进行了更为集中细致的思考。1996年6月,在给中央领导同志讲解“中国古代儒家思想与政治统治”时,他对于以德治国的重要意义、法治与德治的相互关系等问题,都提出了一些自己的认识和看法。同年,在党的十四届六中全会召开之际,为起草《关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若干重要问题的决议》,中央领导同志主持召开座谈会,罗老师应邀对《决议》提到的若干重要问题提出修改建议。他在座谈会作了《以为人民服务为核心,以集体主义为原则》的发言,提议在“以为人民服务为核心”的后面,加上“以集体主义为原则”这样一个意见,以便使这一文件能够更完整、更全面地体现我们在社会主义道德建设方面的思想要求。中央采纳了他的建议,在《决议》中写入社会主义道德应以集体主义为原则。
罗老师认为,坚持集体主义的核心要求就是需要个人利益服从集体利益,这本身就是社会主义发展的本质要求。他对集体主义的界定,主要强调三个方面:集体利益高于个人利益;在集体利益高于个人利益的原则下,切实保障个人的正当利益,促进个人价值的实现;集体主义强调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的辩证统一。同时,他所强调的集体主义又包括无私奉献、先公后私和顾全大局、公私兼顾这样三个层次。在新的历史时期,罗老师还提出社会主义道德建设除了以为人民服务为核心、以集体主义为原则以外,当代化的仁、义、礼、智、信,社会主义化的公正、人道等都可以作为集体主义这一基本道德原则下的具体原则和规范。也就是说,社会主义人道主义原则、社会主义公正原则对于更好地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从而保证集体主义原则的真正实施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因而可以作为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两个重要原则。
公民道德建设:研究和学习道德的人,必须首先要讲道德,否则就是伪君子,讲的道德就没有力量、没有说服力
如何传承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弘扬中华民族精神,是公民思想道德建设中一个既有理论价值又有实践意义的重大问题。罗老师认为,在大力弘扬我国古代优良道德传统的同时,还应该大力弘扬中国共产党人、人民军队、一切先进分子和人民群众在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革命与建设中所形成的优良革命道德传统。他把中国革命传统道德的主要内容,进行了如下概括:“中国革命道德,以实现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崇高理想为最终目的,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宗旨和核心,以集体主义为基本原则,高举爱国主义与国际主义相结合的旗帜,形成了无私奉献、顽强拼搏、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等革命精神。”他坚持认为,中国特有的革命道德传统,在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伟大进程中,仍然可以发挥重要的精神支撑作用。
在对待中国古代传统道德上,罗老师认为正确态度应该是:既不应全盘否定,也不能一律肯定,历史虚无主义和历史复古主义都是不正确的态度。“正确的态度是以历史唯物主义为指导,坚持批判继承、弃糟取精、综合创新和古为今用的方针。”“批判继承”是总原则,“弃糟取精”是一个重要要求,“综合创新”是总的趋向,“古为今用”是总目的。而对中国古代传统道德的研究,也是为了更好地适应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需要,是为解决现实中的有关伦理道德问题服务的。
他认为,伦理学是一门以道德为研究对象的学问,其特点不仅在于它的理论性,更在于它的实践性。研究和学习道德的人,必须首先要讲道德,否则就是伪君子,讲的道德就没有力量、没有说服力。在20世纪90年代北京市的小学语文课本中,曾有一篇小学六年级的课文《宽厚的罗国杰》,课文中通过一件小事对罗老师的为人品德做了很好的展现。他认为,在一个人的一生中,总要和他人打交道。如果能有一个良好的人际关系,不但对社会有好处,而且对个人的事业和生活都非常有好处。因此,在实际生活中,一事当前,要多想想别人,体贴他人,理解他人,发生矛盾后不要太争强好胜,要宽厚待人,不要有忌妒和报复心。他认为,为人就要经常回顾和检讨自己的行为和思想,并从中反省和体认自己的人生目的和对人生意义的理解。他还把自己的人生理想归结为八个字,这就是“尽力而为”和“听其自然”。他认为,道德的根本特性就是“知”与“行”的“合一”,作为一个理论研究工作者,必须重视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人的道德人格,正是由他的一连串道德行为凝聚而成的,“心中想的,口中说的”,应当而且必须同“行”中做的相一致。人生应该坚守的原则就是“虽不能至、心向往之”,要不断地努力,使自己不断地接近理想的目标。
古人云:“独以道德为友,故能延期不朽。”罗老师就是一个一生与道德为友的人。他学习和研究道德,讲道德,忠实地践行道德,特重“慎独”。学问与人格的高度一致,必将使他的风范流传久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