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国杰:论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体系结构及其之间的相互关系
在中国,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经过十几年来的实践和探索,在马克思主义的指导下,在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长期实践中,已经形成了一个既有理论指导,又有丰富实践内容的科学的体系结构。党的十四届六中全会所作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若干重要问题的决议》对于这一问题,作了科学的概括。正如决议所指出的:“社会主义道德建设要以为人民服务为核心,以集体主义为原则,以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为基本要求,开展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教育,在全社会形成团结互助、平等友爱、共同前进的人际关系。”这一科学体系的确立,是经过全国各有关方面深入讨论和研究、集中全党全国人民的智慧、并在党的中央全会上得到通过,从而得到了全国人民的认同和拥护的一个全新的概括。可以肯定地说,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科学体系的确立,必将对我国今后的道德建设、对广大人民群众的思想道德素质的提高、对整个社会风气的改善,都将产生重要的影响。深入地认识和阐发这个科学体系结构的内容及其各个层次的相互联系,自觉地运用这个体系结构的不同层次的要求,尽可能地使这一科学的结构体系能够为广大人民所掌握,是我们当前道德建设的一个重大的任务。
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体系和结构,概括来说,就是一个核心、一个原则、五个基本要求、三大社会道德领域的十五个道德规范和一个总的目的。为了更加全面、系统和深入地理解和掌握这一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科学体系,我们就分别从各个方面,来对它加以比较详细地论述。
社会主义道德建设,有一个核心,就是为人民服务,一个原则,就是集体主义,五个基本要求,就是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三大社会道德领域就是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每一个道德领域都确定了五个具体的道德规范,从而构成了十五个道德规范的一个整个的道德规范体系,这就是:(一)社会公德,它的具体规范是文明礼貌、助人为乐、爱护公物、保护环境和遵纪守法;(二)职业道德,它的具体规范是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办事公道、服务群众和奉献社会;(三)家庭美德,它的具体规范是尊老爱幼、男女平等、夫妻和睦、勤俭持家和邻里团结等。最后,社会主义道德建设有一个总的目的,这就是要在全社会形成一种团结互助、平等友爱、共同前进的人际关系。
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建设,集中体现了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性质和方向,一方面,它从当前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经济、政治的现实出发,反映着经济、政治的要求,另一方面,它对社会的经济的发展和政治的民主化进程,又能够发生巨大的能动作用。我国现在,经济上实行的是以公有制经济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它的根本目的是要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达到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的共同富裕的社会主义。因而,在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整个历史时期内,强化社会主义道德建设对政治、经济发展的这种能动作用,坚持社会主义道德的核心、原则、基本规范和三个领域中的各种规范要求,抵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个人主义的腐蚀,形成一种团结互助、平等友爱和共同前进的人际关系,建立起良好的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是我们当前道德建设的一个十分重要而又十分光荣的任务。
一、关于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核心
什么是核心?
从事物的规定性来看,核心就是一个事物赖以生存的依据,是一事物区别于其他事物的本质特征。相对于中心来说,核心可以说是中心的中心。正是在这一意义上,我们可以说,“为人民服务”是社会主义道德区别于其他道德的本质的体现。“为人民服务”是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出发点和最终目的,我们的社会主义道德建设,必须紧紧掌握住“为人民服务”这一核心。为人民服务是我们党的宗旨,是共产党人和一切先进分子的人生观,也是我们党所提倡的一种高尚道德。建国以来,尽管我们在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道德建设中,一贯提倡“为人民服务”的人生观、提倡为人民服务思想,但是,把“为人民服务”确立为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核心,是六中全会所做出的一个重要贡献。这一提法,是对马克思主义道德理论在新时期的一个发展,对我国当前的社会主义道德建设,有着极其重要的理论意义与现实意义。
怎样理解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核心是“为人民服务”呢?
我们可以从三个方面来加以把握。第一,要深刻理解“人民”的含义。对于马克思主义者来说,“人民”同所谓“人”或“人人”的意义是不同的。为人民的利益而工作,为人民的利益而献身,为人民的利益而英勇奋斗,是中国共产党在长期革命斗争中所形成的一个根本的思想。一九四四年,毛泽东同志在《为人民服务》一文中指出:“我们的共产党和共产党所领导的八路军、新四军,是革命的队伍。我们这个队伍完全是为着解放人民的,是彻底地为人民的利益工作的”。在《论联合政府》一文中,他又再一次强调:“紧紧地和中国人民站在一起,全心全意为中国人民服务,就是这个军队的唯一宗旨。”毛泽东说:“人民是什么?在中国,在现阶段,是工人阶级、农民阶级、城市小资产阶级和民族资产阶级”,在改革开放的新形势下,人民应当包括一切拥护四项基本原则、拥护改革开放的广大群众。人民不包括一切反对马克思主义、反对共产党的领导、反对社会主义道路、反对人民民主专政的敌对分子。在社会主义的现阶段,强调人民的利益,是同强调社会主义的利益一致的,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又是同社会主义的政治制度和经济制度密切相联系的。在改革开放的新时期,邓小平同志再一次强调“为人民服务”的重要意义,他说,人民满意不满意、人民高兴不高兴、人民赞成不赞成,应当成为检验我们一切工作的标准,把“我是人民的儿子”作为他对人民的信仰和尊重。由此可见,社会主义道德建设提出以“为人民服务”为核心,是有其深刻含义和丰富内容的。“毫不利己、专门利人”是为人民服务;“无私奉献、舍己为人”是为人民服务;顾全大局、先公后私,是为人民服务;关心他人、爱护他人,并给予力所能及的帮助,也是为人民服务;爱岗敬业、办事公道,努力做好本职的工作,也是为人民服务;遵纪守法、诚实劳动,获取正当的个人利益,同样也是为人民服务。在为人民服务的思想中,既有先进性的要求,又有群众性的要求。从一定的意义上,我们说,在为人民服务的思想中,也包含了“人人为我,我为人人”的思想,正是从广泛性这一要求出发的。
二、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原则
新中国成立以来,在道德建设上,我们一直坚持以集体主义为原则,其根本原因,就是因为,集体主义原则反映了我国基本的经济制度和政治制度的要求,并能动地作用于基本的经济制度和政治制度,强有力地推动了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发展。值得注意的是,自从我国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以来,一些人,对于集体主义是否仍然应当成为我们的道德原则,提出了种种的怀疑。一些人,以我国实行市场经济为理由,认为市场经济就是要启动为个人利益而奋斗的能动作用,因而不能再用集体主义来作为我们的道德原则。正是在这种理由下,一些人提出要以个人主义、本位主义、利己主义和合理利己主义等来作为我国社会主义当前的道德原则。有的人认为,集体主义原则是计划经济的产物,现在实行市场经济,就要以互利互惠、主观为自己、客观为别人等作为我们的道德原则。还有的人认为,集体主义原则只能处理集体同个人的关系,不能处理个人同个人的关系,因而应当以其他的原则作为我们的道德原则等等。还有些人认为,集体主义原则只强调个人服从集体,而不强调个人的自由,因而在改革开放的今天,就不应当再以集体主义来作为我们的道德原则。应当说,这些看法的产生,都有其一定的客观原因,或者是对集体主义的误解,或者是对市场经济的错误认识,因而,这些看法都是值得商榷的。为什么说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我们的道德原则仍然应当是集体主义呢?
首先,对社会主义的集体主义,应当有一个科学的理解。
从新中国成立到改革开放的长时期内,集体主义曾受到“左”的思想的干扰和右的自由化思潮的攻击。在“左”的思想的影响下,在一段时期内,集体主义往往只强调集体的利益,只强调个人应当服从组织,只强调集体的利益无条件地高于个人的利益。在有些时候,更是把个人利益同集体利益完全对立起来。这种在一段时间内曾经出现过的把集体利益和个人利益对立起来的错误倾向,应当加以克服。另外,在自由化思潮泛滥时期,一些人指责集体主义,说什么集体主义就是限制个人自由、就是抹杀人的个性、就是反对个人利益和束缚个人发展等等。正是在这种情况下,使一些人对社会主义集体主义产生了种种的误解,把集体主义看作是对个人利益的否定和对个人自由的束缚。为此,我们必须首先消除人们对集体主义的种种误解,对集体主义予以科学的解释。
什么是社会主义的集体主义?一般来说,社会主义的集体主义,应当包括三个方面的基本内容。
第一、社会主义的集体主义强调,集体的利益同个人的利益基本上是一致的。在社会主义社会中,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是统一的。国家利益、社会利益,体现着个人的根本的、长远的利益,是集体所有成员的利益的有机统一。同时,每一个个人的正当利益,又都是集体利益的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正是从这一点出发,集体利益的兴衰成败,与个人利益的大小得失,有着息息相关的联系。在实现生活中,集体利益和个人利益,又是相辅相成的,集体利益的发展,本身就包含着集体中每个成员利益的增加,而集体中每个个人的利益的增加,同样有利于集体利益的加强。因此,任何割裂集体利益和个人利益的思想,都不符合集体主义的原则,是错误的。
第二、社会主义集体主义承认,在社会生活中,在某些具体情况下,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又往往会发生矛盾。社会主义的集体主义强调,在这种情况下,必需坚持集体利益高于个人利益的原则,即个人应当以大局为重,使个人利益服从集体利益。马克思主义者对这一原则的运用,不是任意的,而是要处处考虑到实际情况,使这种矛盾得到很好地解决。集体主义认为,只有在特殊的情况下,如国家遭受到敌人的侵略,人民生命财产遭到危险时,才要求个人无条件地为集体利益而献身,直到牺牲自己的生命。社会主义的集体主义之所以强调个人利益要服从集体利益,归根到底,既是为了整个集体的共同利益,也是为了维护每个人的共同利益。
第三、社会主义的集体主义,不仅不会妨碍个人利益,而且它的重要功能,就是要保证个人正当利益的实现,使个人的才能、价值能够得到最好的发挥,这不但不与集体主义思想相矛盾,而且,它完全是集体主义思想的应有之义。马克思说:“只有在集体中,个人才能获得其全面发展的手段,也就是说,只有在集体中,才可能有个人自由。”那种把集体主义看作是“服从”、是对“个性的束缚”的思想,是与集体主义的本意相违背的,这是我们在强调集体主义原则时应当加以纠正的。对于集体主义来说,只有个人的价值、尊严得到了实现,个人的正当利益得到了保证,个人的主体性得到了发挥,集体才能有更强大的生命力。 在明确了社会主义的集体主义的原则所包含的全部意义之后,对于什么是社会主义的“义利观”,也就容易把握了。在社会主义社会中,我们应当“大力提倡把国家和人民利益放在首位而又充分尊重公民合法利益的社会主义的义利观”。这也就是说,社会主义的义利观,是一种先义后利、义利并重的义利观,是一种把国家和人民利益放在首位、即首先考虑国家和人民利益的义利观,而这种义利观,绝不是不重视个人的利益,而是要充分尊重公民个人合法利益的义利观。
社会主义道德的核心和原则,即“为人民服务”和“集体主义”是相辅相成的、相互为用的,它们之间,有着内在的、密不可分的联系。在“为人民服务”的核心中,就包含着人民的利益、集体的利益高于个人利益的思想;在“为人民服务”的思想中,也包含着“为社会献身”、即把社会利益、集体利益看作是高于个人利益的Jas想。同时,在集体主义原则中,也同样体现着人民的利益是最高的利益,贯彻着个人要为人民利益而献身的思想。作为社会主义道德核心的“为人民服务”,强调的是我们一切工作的根本目的和出发点,都是为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而作为社会主义道德原则的“集体主义”,强调的是我们在为人民服务的活动中,在处理个人和他人、个人和集体的关系中,要能够从人民的利益出发,贯彻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的思想,更好地处理各种矛盾,从而使我们的道德行为,能够更好地维护人民利益和国家利益,更有利于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最后,我们应当特别指出,“为人民服务”的核心和“集体主义”的原则,都是贯穿在整个社会主义道德规范体系中的指导思想,对规范体系中的每一部分,都有着导向和制约作用。不论是在社会主义道德的五个基本要求(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中,还是在社会主义道德的三大领域(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中,从始到终,都贯彻了“为人民服务”的核心和“集体主义”的原则。
三、社会主义道德的基本要求
怎样理解社会主义道德的基本要求,它在社会主义的道德体系中,占有什么样的地位? 社会主义道德的基本要求有五个,即爱人民、爱祖国、爱劳动、爱科学和爱社会主义。这五个基本要求是如何形成的,这五者之间,又是什么关系呢?
我们知道,早在全国解放初期,由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会议所通过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中,就规定了“提倡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护公共财物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全体国民的公德”这一内容。1982年第五届全国人大所通过的宪法中再一次规定“国家提倡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的公德”,这是对建国初期的《共同纲领》中所提出的“五爱”要求的进一步发展。所不同的是,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在《共同纲领》中,还没有向全国人民提出“爱社会主义”的要求,而到1982年,提出这样的要求,也就是理所当然的了。把原来《共同纲领》中的“爱护公共财物”改为“爱社会主义”,原因之一,就是“爱社会主义”包括了更为广泛的内容,“爱护公共财物”本身也就是爱社会主义的一个重要的内容。由此可见,把“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作为我国的社会主义道德的基本要求,是建国以来我国道德建设经验的总结,反映了我国道德建设的客观要求。这里应当提醒大家注意的就是,《共同纲领》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的“五爱”,在过去,常常又称作“社会公德”,而在党的十四届六中全会所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若干重要问题的决议》中,“五爱”成为社会主义道德的基本要求,不再称为“社会公德”了。“社会公德”则专指社会公共场合的道德,指社会生活中道德的一个重要的领域。
在这五个基本要求中,“爱祖国”是作为第一个基本要求提出来的,这是社会主义社会道德的重要规范,它要求社会主义社会中的所有的公民,都必须把热爱祖国、即热爱社会主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作为自己的一个神圣的道德义务。维护国家的尊严、保卫国家的利益、为祖国的繁荣富强而努力奋斗,是每一个公民的光荣的责任。“爱人民”要求每一个公民,都要自觉地把人民的利益放在首位,关心人民的疾苦,谋取人民的幸福,在自己和他人相处时,都要按照“相互关心”、“相互帮助”的准则,设身处地为他人着想。在社会主义社会中,劳动不仅是一种谋生的手段,而且是一种对祖国、对人民的义务,也是每个社会主义公民的神圣的权力。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力的发展、经济的繁荣和国家的富强,都是要靠广大人民群众的诚实劳动来实现的。“爱劳动”作为一种道德要求,是同社会主义的本质相联系的,它能够更好地培养人民的思想道德素质,有利于我们的国家沿着社会主义道路,顺利地向前发展。在社会主义的现代化过程中,“科教兴国”已成为国家腾飞的重要的保证,“爱科学”作为社会主义道德的基本要求,有着特别重要的意义。在社会主义社会中,爱科学不仅是一种对于知识的追求和能力的提高,而且是每个人的道德素质的体现。把“爱科学”规定为社会主义道德的基本要求,是社会主义道德要求在新时期的一个重大的发展,对于我国社会主义的四个现代化事业的发展,有着重大的促进作用。最后,“爱社会主义”作为社会主义道德的一个基本要求,是前四种道德要求的概括和升华。我们所处的社会,是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我们的最终目的,是要经过长期的努力,达到消灭剥削、消除贫困的共同富裕的社会主义社会,并最终建成共产主义社会。因此,在现阶段,在道德要求上,最重要的就是要使每一个社会主义的公民,都能自觉地把“爱社会主义”作为道德上的义务,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坚持社会主义的方向,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反对一切离开社会主义道路的错误思想和倾向,把爱社会主义看作道德高尚与否的一个重要的评价标准。
四、社会道德生活三大领域和十五个道德规范
在社会生活中,人们的道德活动是多种多样的,涉及到很多方面。如果加以概括,我们就能够看到,最基本的方面,只有三个。一个是社会公共场所活动的领域,一个是职业活动的领域,一个是家庭活动的领域。相对于这三个活动领域的道德,就是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社会主义道德的核心、原则和五个基本要求,要想能够在实际生活中规范人们的行为,就必然要在上述的三大领域中来发挥自己的作用,离开了上述三大领域,也就不可能发生任何作用。当然,这三大领域的划分,只能是相对的,它们之间既是相互联系的,又是相互交叉的。对于这三大领域来说,每一个领域,都有自己的道德规范,同样,这也决不是说,某一个领域的道德规范,只能适应于这一个领域,因为这些道德规范是一个统一的整体,它们在整个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中,是相互为用的,一些道德规范,它虽然主要在一个道德领域中起主要的作用,但往往同时又在其他领域中发挥着一定的作用。 在社会公德中,有五个道德规范,这就是:(一)爱岗敬业、(二)诚实守信、(三)办事公道、(四)服务群众、(五)奉献社会。
在职业道德中,也有五个道德规范,这就是:(一)爱岗敬业、(二)诚实守信、(三)办事公道、(四)服务群众、(五)奉献社会。
在家庭美德中,也有五个道德规范,这就是:(一)尊老爱幼、(二)男女平等、(三)夫妻和睦、(四)勤俭持家、(五)邻里团结。
这三大领域中的十五个道德规范,是在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核心、原则和五个基本要求的作用下形成的一个社会主义的道德规范体系,涵盖了社会主义道德要求的所有的各个方面。正如党的十四届六中全会所强调的,为了加强社会主义的道德建设,在当前,我们必须“大力提倡文明礼貌、助人为乐、爱护公物、保护环境、遵纪守法的社会公德,大力提倡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办事公道、服务群众、奉献社会的社会公德,大力提倡尊老爱幼、男女平等、夫妻和睦、勤俭持家、邻里团结的家庭美德”,只要能够在这社会道德生活的三大领域中,认真地加强这十五个道德规范的宣传、教育和实施,我们的社会主义的道德建设,就一定能够取得预期的效果。
五、形成一种良好的人际关系
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一个重要目的,就是要在全社会形成一种良好的人际关系,这种人际关系,究竟应当是什么样的关系呢?十四届六中全会指出,这种关系应当包括三个方面的要求,即:(一)团结互助、(二)平等友爱、(三)共同前进。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条件下,为了加快我国经济的增长和生产力的发展,特别要大力弘扬个人的开拓创新和竞争进取的精神,因为,只有这样,才能使我们的四个现代化更加顺利地向前推进。值得我们注意的是,在市场经济自身的缺陷和消极影响下,由于个人主义、拜金主义和享乐主义的腐蚀,由于自私自利、损人利己思想的作用,在人与人的相互关系中,往往会造成某些相互指责、相互抱怨的情况,一些人甚至会产生只顾自己得利而不管他人死活的思想。正是由于这种原因,我们进行社会主义的道德建设,就必须针对这种情况,强调“在全社会形成一种团结互助、平等友爱、共同前进的人际关系”的重要意义。
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这个体系,既是我国道德实践的总结,又是要在今后的社会主义道德实践中不断发展、不断完善的。我们既要以这一体系为依据来进行道德建设,又要以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在今后的社会实践中,不断地补充和丰富,使我们的社会主义的道德建设健康地向前发展。
最后,在社会主义的道德建设中,我们应当特别注意先进性和广泛性的统一。在改革开放前的一段时期内,由于较多地强调了道德的先进性,在一定程度上,忽视了社会主义道德的广泛性的要求。最近几年来,随着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发展,我们较多地注意到道德的广泛性的要求,注意到人们对个人利益的追求和重视,而又忽视了对道德的先进性的要求。正是在这种情况下,一些人甚至把共产主义道德的要求,都说成是空想,都说成是超越现实的乌托邦。党的十四届六中全会的决议明确指出:“我们现在建设和发展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最终目的是实现共产主义,应当在全社会认真提倡社会主义、共产主义思想道德”。这就重申了在当前,我们仍然应当在全社会认真地提倡社会主义道德和共产主义道德。六中全会的这一提法,有很强的针对性,也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同时,决议还提出,我们在提倡先进性的共产主义道德的同时,还要把先进性的要求同广泛性的要求结合起来,要“鼓励支持一切有利于解放和发展社会主义的生产力的思想道德,一切有利于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社会进步的思想道德,一切有利于追求真善美、抵制假恶丑、弘扬正气的思想道德,一切有利于履行公民权利与义务、用诚实劳动争取美好生活的思想道德,团结和引导亿万人民积极向上,不断提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水平。”这一思想对我们从广大人民群众的实际道德水平出发,积极地引导他们在道德修养上不断前进,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道德建设的先进性,反映着一个社会的政治思想、政治目标和政治纲领,反映着一个社会的道德理想及其人格追求,同时,也反映着社会道德要求的最高境界,它不但能够启迪人们去为一种崇高的境界努力奋斗,而且还能够通过少数道德楷模、英雄志士的献身精神而提高每一个人的道德升华的信心。在道德建设中,只有从道德建设的广泛性出发,也就是从广大人民群众的实际道德水平出发,用教育和激励的手段,启发他们从诚实劳动、遵纪守法等思想出发,使他们的活动同为人民服务、为社会献身的要求结合起来。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既要反对一切见利忘义、唯利是图的种种自私自利的思想,反对拜金主义、享乐主义、个人主义思想对人们的思想的腐蚀,又要充分尊重公民个人的合法利益,保障通过诚实劳动所应取得的正当报酬。道德的先进性和广泛性之间,体现着一个社会的道德要求之间必然存在的一种层次性。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的精髓,就是“实事求是”,我们进行社会主义道德建设,也必需把握“实事求是”的精神,才能收到预期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