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建华:新时代政治伦理学研究的问题域
作者简介:李建华,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浙江师范大学特聘教授。
政治伦理是一个结构性、实体性存在,是观念、关系、制度、心理等多因素的集合体,政治伦理学就是以政治伦理现象本身为研究对象,具体研究政治伦理关系、政治伦理制度、政治伦理主体、政治伦理理念、政治伦理实践等问题的科学。基于这种认识,笔者对新时代政治伦理学研究的问题域做一种开放性理解,具体分为四个层面,以期达到对政治伦理学研究对象的整体性“聚焦”。
一、外生性政治伦理问题。在黑格尔哲学中,伦理是一个整体性、实体性概念,既体现了客观存在的自在自由性,又体现了“必然性的圆圈”,往往表现为一种客观的秩序及法则,这种伦理秩序是用于治理社会生活的持久的东西和力量构成的,所以,各个民族都把伦理法则视为永恒的正义,而体现国家现实性的政治伦理则是在社会生活中居于高位的一种独特的文化形态,具有解决社会问题的统摄力量。社会生活中的政治伦理问题是由社会生活的其他领域(诸如经济、文化、法律)中产生的问题无法解决而转变成为政治性问题,这些问题超出了自身解决的能力而需要借助伦理资源,如贫富差距问题、教育资源分配正义问题、司法公正问题等,我们把这一类问题总称为“外生性政治伦理问题”,是侧重于“从政治伦理看社会”的产物,并且它们往往与社会问题解决的整体性、复杂性、梯度性有关。我们把所有社会问题中带有政治伦理性质的问题纳入政治伦理学研究的视野,不但拓宽了政治伦理学研究的领域,而且也由此显示了政治伦理学与政治学、政治哲学的区别,因为政治学和政治哲学是以政治现象本身为研究对象的,只不过政治学偏重政治权力的构架与运行,而政治哲学偏重政治的价值理念而已。
二、依存性政治伦理问题。所谓依存性政治伦理问题是基于政治与伦理的同构或依存所产生的伦理问题,诸如自由民主问题、政治合法性问题、政治发展问题、政治协商问题、公民参与问题、政治妥协问题等。依存性政治伦理问题,往往是侧重于“从伦理看政治”的产物,其衍化逻辑是伦理对政治的规导。自古以来,无论东方和西方,政治生活总是离不开伦理的视野。在古希腊,政治被人们赋予了浓厚的伦理色彩,是实现最高价值的生活方式。柏拉图认为城邦是依据自然秩序而形成的,实现正义是城邦的内生诉求。在亚里士多德的思想中,城邦是人类为了获得优良生活而自然演化的产物,趋向城邦生活是人的本质使然。正是在城邦中,人们得以与动物区别开来,并通过遵纪守法而避免堕落。对于个人而言,公民是引以为傲的身份,唯有通过政治生活才能实现至善。
政治的伦理特质在中国文化中也得到了充分阐发。孔子就提出“政者,正也”的命题,政治天然具有追求“仁”的伦理向度,而且从政者必须具备高尚的道德品质。“为政以德”成为我国传统政治的核心话语。实行伦理道德的统治、建立伦理型的国家成为王者的必要前提,或者说,作为国家政治理想的王道本身就被赋予了积极的伦理道德价值。不难看出,经典的政治从来都与伦理如影随形。伦理的政治对人类历史产生了极为重要的影响,政治伦理应当成为国家生活的核心组成部分。
三、自因性政治伦理问题。如果说依存性政治伦理问题是源于政治对伦理的需求与依赖,那么,自因性政治伦理问题则是源于政治伦理本身的价值矛盾与冲突带来的问题,如政治手段与政治目的问题、政治品质与政治行为问题、政治忠诚与政治背叛问题、政治承诺与政治失信问题等,这往往是侧重于“从伦理价值冲突看政治伦理”的产物。在西方的政治理念中,政治本身是有伦理价值的,并且个人也只有参与到政治生活中才能完善其本质。尽管现代西方政治实践有宗教和市民社会的伦理关怀来弥补伦理资源供给不足,但政治也不应该借此堕落成为一种纯粹的统治术,而应该主动担负起政治的道德责任。
伦理道德价值本身虽然有“基本善”的统一要求,但也有层次上的差异和由“境遇”不同而导致的矛盾和冲突。伦理上的价值冲突一般有三种类型:一是善与恶冲突,这只能做非此即彼的选择;二是善与善的冲突,也就是大善与小善的冲突,这往往会出现伦理上的“二难选择”,一般会选择大善而舍弃小善,如有外敌入侵时,好男儿会选择尽忠报国而不是在家做孝子;三是恶与恶的冲突,涉及大恶与小恶之择,这往往是法律上考虑的事情。政治生活同样面临多种伦理价值的选择,由此产生复杂的伦理问题,如关于目的与手段的关系,按照“马基雅维利思维”,在政治生活中似乎为了目的可以不择手段,而就是因为这只“肮脏的手”可能使目的价值丧失,所以从政治的伦理价值上,政治手段也应该是正当的,才能保证政治目的价值的实现,并且许多政治之恶就是手段的卑鄙所造成的。政治伦理学不能回避这些复杂的伦理问题,必须有明确的行为准则和评价时的技术化处理途径。
四、主体性政治伦理问题。任何政治活动都是人的活动,都由人这个主体承载,都是人的合目的性的结果,政治主体伦理问题是不可忽略的。这个问题可分为两个方面:一是作为“政治人”的伦理问题,如政治人的人性假设问题、政治人的人格问题、政治人的道德评价问题等;二是政治生活中的政治主体伦理问题,如政党伦理、政府伦理、公务员伦理等。主体性政治伦理问题往往是侧重于“人怎样看自己的政治本性”的产物。
“政治人”假设最早是由古希腊思想家亚里士多德提出来的,其通常表达为“人是天生的政治动物”。这个假设内涵丰富,深刻揭示了人是具有合群性的社会动物、人是有利益协调能力的动物、人是有合作精神的动物等思想。连马克思也认同,称这命题“标志着古典时代的特征”,“人即使不像亚里士多德所说的那样,天生是政治动物,无论如何也天生是社会的动物”。政治人假设的理论意义在于,人的社会本质性决定了他的政治性,只要是社会的人,就有可能成为政治人,但不一定必然成为政治人,前提是要有好的德性,这就为政治主体伦理提供了逻辑前提。因为从“社会动物”到“政治人”必须有一个伦理的蜕变过程。社会动物也是动物,其自身会带有自私、贪婪、暴力、残忍等劣根性,而这不是政治文明所许,更不是政治伦理所为。这就又涉及更为复杂的“政治人”人性假设问题,因人性假设不同,其政治理想设计、政治制度安排、政治权力运作等也会不同,如基于人性恶的政治人会执行强法制治理模式,而基于人性善的政治人会执行温和的德治主义模式。同时,对政治人的道德评价也只有以政治伦理作为基本评价标准,如果以一般性市民道德或其他职业道德去评价,会造成道德评价的失准、失真、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