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

焦国成:道家人论及其现代价值

作者简介:焦国成,中国人民大学哲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随着科学技术的飞速发展和现代化进程的日益深化,人本身的问题也变得突出起来。在这样一个人似乎可以主宰一切的时代,人如何来主宰自己?在现代社会,人的发展是否正常?有没有带有现代特征的病症?这是每一个既关心自己也关心整个人类的人所不能不认真考虑的问题。

我以为,人类如何治理自身,如何使自己沿着一个正确的方向发展,是一件现代化过程中最为困难的事情。要干好这件事情,没有历史的经验,没有古代的智慧作为借鉴和指导是不行的。中国的道家学派是中国传统哲学中最有批判精神的哲学派别。他们关于人的理论,对于今天尤其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一、道家人论的主旨及缺点

在许多人看来,道家是一个重天道、重玄思而不重人道、不重人际事务的思想派别。其实不然。我以为,道家也像儒家、墨家、法家等诸家一样,是一个以人为本的思想派别。如何使人类避免走入歧途,是道家忧思的最大问题,也是道家理论的根本宗旨。

道家的这一思想宗旨,包含于他们关于人的理论之中。在道家关于人的理论中,人性理论是重要的一个方面。

道家是从自然出发去研究人之为人的本质的。老子认为,万事万物都是宇宙的本原——“道”的产物。他说:“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老子·四十二章》)老子认为,道是永恒的存在物,它能够生出一切,就像女阴能生出小孩子一样。因此,老子把“道”又叫做“玄牝”。道始于“一”,这个“一”可以理解为道自身,也可以理解为道气不分的混沌。一气判阴阳,是为“二”。阴阳交感而形成的冲和之气,是为“三”。这种阴阳交感而形成的冲和之气即是万物所由生的根本。老子又说:“天得一以清,地得一以宁,神得一以灵,谷得一以盈,万物得一以生,侯王得一以为天下贞。”(《老子·三十九章》)这里所说的“一”,是“道”的同义语。在老子看来,一个事物之所以成为那个事物,就在于它获得了道,或者说是分有了道。

人只不过是万物之中的一物,当然也不能超脱这一根本的规律。人也是得道而生者。人所得之道,也就是人的“德”。在老子看来,人之所以为人,就在于这种天然的“德”。在所有的人之中,婴儿所保持的德是最厚的。他曾经屡次称道婴儿,说:“含德之厚,比于赤子”(《老子·五十五章》)赤子之德最厚,故其最合于道,最具“柔”的特点,最具生命力,因而也最可爱。

何以赤子的天然之德最厚?老子认为,因为赤子一切都是依自然本性行事,没有丝毫的人为做作。当婴儿长大成人以后,受外物的引诱,受欲望的驱使,便不再依自然之德而行,而是运用自己的聪明智慧、强力勇武行事,人为地安排自己的一切。这样,人世间就完全被人为的东西所充塞,人类所生活的环境也成为一种人造的环境。于是,人们便离自然大道越来越远,越来越丧失自然之德,成为一种人为化的动物了。

依照自然之德而生,任何事物都是绝对自足而不需外求的。天生的长者,不为有余;天生的短者,也不为不足。凡是天然的东西就是最好的。庄子说,野鸭的脖子短,你不必为它续长,否则它就忧愁了;白鹤的脖胫长,你也不必为它截断一节,否则它就悲哀了。按其本来的样子生活,不在天然本性之外强加任何东西,不用人为的东西来伤害人的本性,完全过一种自然的生活,对于任何事物来说都是一种幸事。

在道家看来,人类的痛苦主要来自于人为,即来自于人类的不合本性的生活。道家所谓的人为,专指那种违背自然大道的人为造作。社会所创造的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成果,大部分都属于人为的范围。儒家和墨家所讲的仁义,也同样是违反自然大道的。人们追求奇巧厚利,最容易丧失纯朴天真的本质;人们追求仁义,以得名为荣,就会使人的天生自由得到约束。人类的人为的因素越多,由此带来的痛苦也就越大。人类要想避免这种痛苦,就要废弃人为,即“绝圣弃智”、“绝巧弃利”、“绝仁弃义”、“绝学无忧”,回到鸡犬之声相闻,民至老死不相往来的“小国寡民”的社会中去。

什么样的人才是真正值得追求的人呢?道家提出,“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理想的人应该是顺从天道、自然无为、不受社会文明污染的人。在道家学派的思想家那里,这种人也被称之为“真人”。庄子说:“素也者,谓其无所与杂也;纯也者,谓其不亏其神也。能体纯素,谓之真人。”(《庄子·刻意》)这也就是说,真正的人是洁白无瑕的,没有世俗所带来的污染,能够因顺自然而杜绝人为;真正的人是精神饱满和自足的,因而也是外在的功名利禄所不能引诱的。在其他的篇章中,庄子还特别强调真人是解除了世俗的一切规范和观念的约束,达到了绝对自由的人,强调真人是与大道、天地精神相一致的人。这样的人,才是真正的获得了至上幸福和快乐的人。

道家关于人的思想有很大的缺点,这表现在:其一,它具有反人的社会性、反社会文明的性质;其二,它反对一切人类社会的必要规则,反对人们尽其应尽的社会义务。因此,我们可以说它关于人的学说在很大程度上是消极的。按照道家的这种思路,人也许能够解除人给人带来的苦难,但必然不能解除大自然给人类带来的苦难。人类社会的发展,科学和文明的进步,是不依个别人的意志为转移的。这就注定了道家的思想不可能成为任何一个社会的占主导地位的思想。 

二、道家人论的批判性特征及现代价值

道家关于人的理论,在人际伦理的建设性方面有其所短,然而,它对于人类社会中一切非人性的东西的揭露和批判则是其所长。道家关于人与自然的关系、人与自身的关系的理论,则包含着更大的真理性,对于人类的发展前景具有很好的警示作用。道家人论的现代价值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其一,道家强调人的自然特质、反对用后天的人为伤害天然本性的思想,具有防止人类异化的价值。

在当今世界,人类科学技术和社会生产力突飞猛进,人类已经达到了几乎无所不能的程度。现代人按照自己的意志创造了一个几乎是完全“人为化”的社会生活环境:人造的水泥一类的东西把人包围起来,隔离了人与土地之间的联系,也隔离了人与其他动物的交往;人把自己关在高楼大厦之内,应用了空调暖气,已不再受一年四季气温变化的影响;人给自己制定了一系列的法则和规范,不再重视自然的生存法则;人借助于大自然增强了自己的力量,又反过来把自己的力量强加给整个大自然,任意地“改造”自然,自然的意志不再被人所尊重。人在不断地丧失自己的自然本质。人正在越来越多地代替着“上帝”的角色,不断地改变着原来本已美好的大自然,并把它搞得千疮百孔。人与自然的对立已经达到了一个前所未有的程度。

道家在2000多年以前就对人类的这种发展趋势深感忧虑。他们认为,人是自然大道的产物,是自然的儿子;在其本质之中,自然的本质是主要的。人违背了自己的本质,就会变成一种怪物。人离自然越远,就越是异化。老子曾经说:“不道早已。”意思是说,不遵循道是要早完蛋的。人类如此发展下去,其命运是未卜可知的。

人是自然之子这一事实本身,决定了人如何做人的基本原则。尊重自然,维护自然,按客观规律办事,把自然看成是自己的母亲并听命于她,而不是把自然当成敌人任意宰割,这是人之为人的一个根本原则。道家的以自然为法的思想,可以说是为人类确立了一个发展的根本法则。 

第二,道家关于“见素抱朴”、“少私寡欲”的思想,对于人类个体的处事修身和人的健全的精神生活,具有积极的指导意义。

在当今时代,人文因素比以往任何时代都大大地增加了。这在人们的衣食住行以及其他各个方面都表现得极其明显:衣着方面的稀奇古怪,食物上的珍奇奢华,住室方面的雕梁画栋,行走方面的安逸舒适,打扮上的奇特时髦,交往方面的虚情假意,合作相处方面的勾心斗角等等,已经成为一种司空见惯的现象。素朴、诚实、自然等美好的品质,越来越被世界上的人们所看不起,有人基本上是把它们与“土气”、“邋遢”、“没有教养”等贬义词等量齐观的。许许多多的人对于自然的品质、自然的美不屑一顾,而崇尚、追求矫糅造作的东西。人们有这样一个认识的误区:在个人的生活方式上,似乎离开自然愈远,就意味着愈接近文明;在人际交往上,似乎愈是仪节周到,就意味着愈有较高的道德水平和境界。

道家看到了人的这种弊病,因此特别强调一个“真”字。什么叫做“真”?庄子说:“真者,精诚之至也。不精不诚,不能动人。故强哭者,虽悲不哀;强怒者,虽严不威;强亲者,虽笑不和。真悲无声而哀,真怒未发而威,真亲未笑而和。真在内者,神动于外,是所以贵真也。……礼者,世俗之所为也;真者,所以受于天也,自然不可易也。故圣人法天贵真,不拘于俗。(《庄子·渔父》)道家重视人所本来具有的东西,重视人的内在的东西,认为它远远比人为的东西、外在的东西要宝贵得多。庄子认为,内在的真有和朴实是人的真正的力量所在,只有具备了这种真有和质朴,人也才能成为真正的人。这显然是正确的。它对于纠正社会中的浮靡之习具有积极的作用。

人总是具有某种私欲的,但现代人的私欲似乎比任何时代都显得旺盛。现代人们对于名利、权位、声色、安逸、享受的追求几乎是没有止境的。这种追求可以说是人类社会进步的一个杠杆,具有推进物质文明的积极作用。然而,如果任其自由地发展而没有约束,势必会造成越来越多的人际冲突,造成人们精神的颓废。不仅如此,当一个时代的人对于欲望满足的追求过分旺盛时,就必然要对自然资源进行过分地开采,并对未来人的生存条件造成极大的破坏。现在的情况不正是这样吗?

道家从个体精神生活的角度提出了“少私寡欲”的思想。他们认为,私欲是妨害人体认大道、妨害人精神宁静以及导致祸害的根本原因。不去掉人们的私欲,人的心就不能恢复正常,就不能保持一种空灵的状态;不去掉私欲,人们必然就会被外在名利富贵所引诱而不能自拔,从而难以主宰自己,失去人的尊严。少私寡欲,保持一种俭仆的生活方式,对于保持高尚的人格、清醒的头脑、健全的精神和自由的生活,都是具有积极意义的。少私寡欲、俭朴自然,是道家为个体生活所制定的一个根本法则。

道家关于人的思想是很丰富的,其现实意义也是多方面的,但上述两条则是其主要的方面。

(本文是“传统文化与青少年品德教育”中英国际学术交流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