葛晨虹:弘扬民族精神与传承文化传统
弘扬民族精神与传承文化传统
葛晨虹
民族精神是源于一定社会历史条件,孕含在特定文化传统中,随社会历史发展而不断发展的民族主体意识。中华民族精神就是孕含在中国传统文化中,又代表传统文化优秀特质的文化精髓。在这个意义上,弘扬民族精神,必须注重传承中国优秀传统文化。
毛泽东同志指出:“我们这个民族有数千年的历史,有它的特点,有它的许多珍品”,“我们不应当割断历史;从孔夫子到孙中山,我们应当给以总结,承继这一份珍贵的遗产。”(《毛泽东选集》合订本,第534、499页。)历史是不能割断的,传统并不意味着静态的过去,一个民族的文化传统不仅肇始于过去,而且融合于现在预示着未来的趋势和存在。我们中华民族既有几千年悠久的历史,有举世瞩目的灿烂文化和民族精神,它代代传递着华夏民族特有的道德观念,生活情理,体现着中华民族的思想信念和价值选择,至今仍具有强大的生命力。
孕育民族精神的传统文化并不意味着“过去的文化”。传统文化本质上是一种观念之流,是一种价值取向,是始于过去融透于现在直达未来的一种意识趋势和存在。一种文化存在和趋势成为一种传统,就意味着它有了世代的持续。“世代”的概念是相对的,它只是表示传统延续的一种方式,可能是几年,也可能是几千年,但至少,一种文化精神或观念、信仰要成为传统,成为代表这个民族特质的民族精神,必定有一个一代又一代的延传。
并不是任何历史内容都可以成为传统,也不是任何一种文化精神都会凸显出来并积淀为民族精神。一种文化精神、思想观念,之所以成为传统和民族精神一代代相传下去,必定有它传承下去的理由。中华民族丰厚的历史文化遗产,已形成为一种强大的传统,成为过去、现在以至未来的客观存在,它“不为尧存,不为桀亡”,如同历史不能割断一样,传统文化的传承也有其历史必然性的一面。中华民族精神作为我们优秀文化的精髓,就更是具有生生不息的历史生命力。
每个民族都有构成本民族精神凝聚力和价值取向的文化传统,不同的民族传统,与造就它们的不同历史背景相联系。普列汉诺夫曾总结说:每一个民族的文化,都是由它的精神本性所决定的,它的精神本性是由该民族的境况造成的,而它的境况归根到底是受生产力状况和它的生产关系制约的。(《普列汉诺夫美学论文集》第一卷,第346、350页)。正是中国古代独特的社会历史条件,形成了我们民族的精神本性和性格、心理,铸造着中华民族迥异于其他国家、民族的文化传统和民族精神。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及其民族精神,积千年之精华,博大精深,根深蒂固,是中华民族生命机体中不可分割的重要成分。它已成我们民族生生不息前进发展的精神动力,成为我们中华民族的精神支柱和精神家园。
江泽民同志指出,“一个民族,一个国家,如果没有自己的精神支柱,就等于没有灵魂,就会失去凝聚力和生命力。有没有高昂的民族精神,是衡量一个国家综合国力强弱的一个重要尺度。”(《在全国抗洪抢险总结表彰大会上的讲话》)所以,在今天我们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就必须大力发扬中华民族精神及其优秀文化传统。
弘扬民族精神,继承传统文化,在逻辑上并不必然意味着传统的一切不可改变。时代在变革,传统的价值趋向也要接受现代社会的选择。中华民族精神在历史传承过程中也要不断发扬光大,与时俱进。传统和非传统永远交织在社会发展中。一方面传统文化无时不在影响着人们,塑造着社会生活,不具备这一点,也就不可称之为传统了。但另一方面,人们又在既定传统文化中保存、更新着传统文化,保存、更新的过程也就是传统文化不断得以延续流传的过程。传统并非一成不变,传统代代相传的生命力就是在变化中得到实现的。传统文化是一种动态的系统,它永远包含着新、旧文化的磨合与变更,传统的延续、民族精神的积淀就是在这种动态系统中形成的。历史一旦造就出某种文化精神,就会被保存下来而不会轻易消失,这即是人类文化学家所说的“文化的历史必然性”。有如传统文化精神必须与现时代结合一样,现代的文化精神也必须同一定的传统文化结合起来。人类的文化就是这样得以积累起来并越来越丰厚的,否则,任何文化都不可能有今日的辉煌。
我们不能因有灿烂的传统文化而固步自封、因循守旧,以至一概排斥世界其它优秀文化传统和文明成果。传统文化及其民族精神,需要随时发展而丰富。一个有自信心的民族,应当使自己的文化具有海纳百川的品质。中华民族文化由五十六个民族文化融通积淀而成,在造就博大精深的中华文明的同时,也造就了中华民族精神宽广兼容的胸怀。我们应当根据时代的需要,弘扬民族精神,继承发扬优秀传统文化,并实现传统形态向现代的转变,使中华文明在世界文明中永葆生命辉煌。
总之,任何民族在其走向现代化的过程中,决不能忽视“民族自我”。对民族自我、对民族文化传统缺乏自信心的民族,是一定无法从过去走向未来的。我们强调弘扬民族精神,强调从民族文化的特质及历史根基的现实出发,就是为了更好地使中华民族及其文化走向未来,走向世界,走向现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