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

李茂森:罗国杰道德修养论的基点

作者简介:李茂森,中国人民大学哲学院副教授。

道德修养论是罗国杰伦理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最近出版的六卷本《罗国杰文集》(以下简称《文集》)中,第一卷是《马克思主义伦理学的探索》,其中第七编收录了三篇关于道德修养与道德境界的论文,并把题为《在改造客观世界中加强主观修养》的论文列为附录;第三卷是《思想道德建设论稿》,其中第六编关于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教育,是道德修养的重要内容;第五卷是《读书与修养》,其中的修养部分收录了66篇论文,纳入立身做人、与青年谈人生、青少年教育、人生价值观、精神生活与道德品质、爱国主义、精神文明、道德建设、传统美德、杂谈和回忆等11个栏目。尽管罗国杰道德修养论还表现在其他著作和论文中,本人主要引用该《文集》的内容来分析和阐述罗国杰道德修养论的基点。

一、重视自我反省的道德修养方法

人们无论对自然的认识,还是对社会的认识,都存在着一个从知之甚少到认识不断丰富的过程,这有局限性,亦有发展性。人们的道德修养过程也是如此,但是道德上的是非善恶不单纯是知识的增长,还需要个体的生活体验,需要克服由自身的欲望和偏见造成的错误认识,需要正确的价值取向来破解“无知”的不确定性。这就需要人们主动地自我认识和自我剖析,学会在道德意义上能做什么,不能做什么,避免错误和祸患。这个从“无知”到“良知”的发展过程,需要人们的理性、自觉和不懈的努力。

罗国杰道德修养论是我国社会主义历史条件下的道德修养论,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罗国杰本人经常“每日四问”:我的身体有没有进步?我的学问有没有进步?我的工作有没有进步?我的道德有没有进步?这是陶行知先生1942年提出的一个自我反省的步骤,目的是让人们关注身体的健康、知识的增长、工作的责任和德行的养成,通过教育促进社会发展和进步。罗国杰道德修养论重视自我反省的道德修养方法,但是反对不切实际的空想和使人退步的自我欣赏。他在《人生观和道德修养》一文中认为,“人生观和道德修养问题,是伦理学研究中的重要问题。同一切剥削阶级伦理学不同,马克思主义伦理学强调培养具有共产主义道德品质的新人的重要意义,因此,对人生观和道德修养问题,必须严肃认真对待”[1]。

罗国杰在许多文章里直接论述过道德修养问题,积极弘扬我国的优良道德文化。针对社会现实中出现的问题,他在题为《在改造客观世界中加强主观修养》的论文中写过这样一段话:

在我们的生活中,一些人往往只愿意改造客观世界而不愿意改造自己的主观世界,甚至连“改造自己”这几个字都不愿意听到。他们对别人的要求往往是很严格,而对自己却从不进行检讨、反省和自我批评,没有自我修养的自觉。特别是在市场经济的复杂情况下,在各种物欲、女色、权力、荣誉的诱惑下,或贪污盗窃、或腐化堕落、或争名夺利、或迷恋女色甚至最终陷入万丈深渊,身败名裂,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这些人不知道“自觉修养”的重要,不知道改造自己正是保证自己能够随着时代进步的关键。[2]

罗国杰作为我国马克思主义伦理学事业的奠基者,认为“马克思主义伦理学之所以强调必须在实践中进行道德修养,还因为只有在社会实践中,在人和人的实际关系中,人们才能正确地认识自己,才能了解自己和别人相比在道德上的差距,才能体会到自己的道德境界。古人说:‘人苦不自知。’(《资治通鉴》卷一九五)又说:‘知人者智,自知者明。’(《老子·第三十三章》)都是说‘自知’的重要”[2](256)。

自我反省,在罗国杰道德修养论中,不是纯粹的单个人的自我反省,而是强调参与社会主义道德建设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德不孤,必有邻。他特别强调学习道德榜样:

人们常说,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榜样为什么能够产生无穷的力量?因为榜样就是一面旗帜,榜样就是一种鼓舞人们上进的动力。一个崇高的形象,能够启发人们的良知,促使人们自我反省,给人以上进的勇气,产生催人奋发的激情。它既能在理性上给人以向善的认识,又能在情感上给人以强烈的感染,它能引导人们自觉地追求崇高的人生,实现道德的升华。榜样又是一种强有力的净化剂,它能通过分析、对比、参照和思考,提高人们鉴别善恶和评价是非的能力,净化人们的灵魂,使人们在先进人物的纯洁高尚的行为中得到陶冶,在潜移默化中得到灵魂的升华。[3]

二、坚持社会主义的价值导向

《文集》第四卷是“传统伦理与现代社会”。在分析孔子以“仁”为核心的伦理思想时,罗国杰刻意指出了儒家思想中“克己复礼”的道德修养论,认为:

孔子的道德修养理论有两方面的内容,一是克制自己不正当的思想行为,一是培养自己高尚的道德情操和品质。克服自己不正当的思想行为的过程也是一个培养自己高尚道德品质的过程,培养自己高尚品质的过程也是一个克制自己不正当的思想行为的过程,两者并行不悖,是一个过程的两个方面。[4]

道生之,德畜之。在我国“尊道贵德”的传统文化中,“克己”似乎是个悖论。但是通过分析朱熹的“不以一毫私意自蔽,不以一毫私欲自累”,我们不难理解“克己”作为一种道德修养的途径,有助于发展人的社会属性,寻求合理的价值取向,满足人们作为社会成员的生存需要。

正确的价值导向在哪里?这在不同的国度和社会发展的不同阶段,显然有不同的答案。罗国杰认为,“在人们的社会生活中,一个人经过实践、体验、教育、思考、习染和引导,就会逐渐地形成一定的价值观,就会形成一个人的价值目标和价值追求,从而指导和引导自己的行为沿着既定的方向发展。不同的利益群体,往往会有不同的价值观念和价值取向”[7]。在社会主义中国的今天,罗国杰坚持个人的价值取向应与社会主义社会的发展方向相一致。他写道:“一切人生价值,都不可能超越现实的经济关系和政治关系。从表面上看,人生价值可以而且往往是表现为多种多样的,但从社会的经济关系和政治关系来说,在我国现阶段,只有社会主义的人生价值取向才是唯一值得追求的。”[3](269)

在价值导向的问题上,《文集》第三卷的第七编是“坚持集体主义价值导向”,第八编是“弘扬爱国主义价值导向”。这里的集体主义和爱国主义都可以冠之社会主义。罗国杰在《关于伦理道德的价值导向的反思》的文章中认为:

社会主义的集体主义,作为一种价值导向,是同社会主义的公有制经济和社会主义及共产主义的政治目标完全一致的。只有在社会主义集体主义原则的价值导向下,全国人民才能产生关心集体、关心国家的向心力和凝聚力,人和人之间才能形成关心他人、相互帮助、和睦团结的新型人际关系。只有在社会主义集体主义原则的价值导向下,广大群众才会具有深厚的爱国感情,才能正确地对待祖国的文化和伦理道德,才能真正发扬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只有在社会主义集体主义原则的价值导向下,才能够有力地抵制“全盘西化”的思想,抵制以个人为中心的个人主义价值观念,才能使我们的改革开放事业沿着正确的航道向前发展。[1](322-323)

社会主义价值为人们指明了繁荣和幸福的方向,提升了人们社会生活的意义和道德境界。在“我们党思想上精神上的一面旗帜”的报道中,罗国杰阐述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作用: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由社会主义的经济、政治和文化所决定的,是社会主义制度的内在精神和生命之魂,它引导着社会主义的发展模式、制度体制和目标任务,在所有社会主义价值目标、在整个社会主义价值体系中处于统摄和支配的地位。从价值评价和价值导向的意义上来看,我们所说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也就是社会主义价值观的核心体系,它是引领全体人民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指导思想,是团结各族人民齐心协力振兴中华的精神支柱。[5]

罗国杰道德修养论重视社会多元价值的统一性以及道德观念的先进性和广泛性,要求我们在弘扬我国古代的优良道德传统的同时,还应该弘扬中国共产党人、人民军队、一切先进分子和人民群众在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革命与建设中所形成的优良革命道德传统。这是社会主义道德的先进性和高尚性。

三、追求奉献社会和国家的理想人格

罗国杰道德修养论的一个终极目标是追求为社会和国家做出贡献的理想人格,把人民的幸福和国家的富强视为最高利益。他写过一篇题为《为民族、国家和社会献身是当代青年的必然选择》的文章。他在《试论道德修养》一文中提出了道德修养的先进性标准和理想的道德人格,认为“判断一种道德理想是否进步,总是以它们对社会生产力的发展能否起促进作用,是否符合社会发展规律和有利于最大多数人的利益为标准。……为共产主义而献身、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高尚品德,把集体主义、爱国主义、革命人道主义以及热爱劳动、忠实老实、不谋私利、积极肯干等品质融为了一体”[2](246)。

罗国杰道德修养论的根本方法是与实践相联系的。他认为:“道德上的‘反身实践’和‘身体力行’,要从每一个人做起。只有人人都从我做起,从身边的事情做起,才能使道德建设落到实处。与此同时,道德建设的领导者、提倡者和教育者的模范带头作用,具有更加重要的意义。”[3](382)这是道德修养的实践性特质和社会主义道德的先进性要求决定的。他在《试论道德修养》中写道:

马克思主义之所以强调要在革命实践中进行修养,唯一的原因就是,只有实践才能使共产主义的道德规范转化为人们的意识和品质,才能使道德教育不成为毫无用处的空谈。人们的道德品质是在个人和社会的关系中,通过道德行为表现出来的。人们只有在人和人的社会关系中,在生产斗争和阶级斗争中,在成功和失败、顺利和困难的环境中,在与个人、阶级、社会的利害有直接关系的日常工作和生活中,才能通过道德行为反映出自己的道德水平;同时,也只有在这些实际关系中,在各种不同的考验中才能锻炼、培养并形成自己的道德品质。脱离这些现实的关系,脱离社会实践,关起门来进行“省察克治”,永远也不能提高自己的道德品质。[2](256)

在个人道德修养与社会实践相结合的意义上,我们在研究罗国杰伦理思想时深刻地感受到了他的人格魅力。我国的社会主义道德建设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又是关系社会主义事业兴衰成败的大事。罗国杰通过参与党和国家关于精神文明建设的决议、公民道德建设纲要等文件起草,积极为党和国家的决策服务,在建立社会主义道德体系中坚持以为人民服务为核心、以集体主义为原则,以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为道德要求。他清楚地认识到:“一个道德风尚良好的社会将使整个社会的成员受益。建设社会的良好道德风尚也是所有社会成员的责任。激发人们推进道德建设的热情,组织群众的道德实践活动。帮助群众养成良好的道德习惯,就一定能形成巨大的道德力量。”[6]在这种认识的指导下,他花费了大量的精力来论证社会主义的道德原则。他曾写下这样的肺腑之言:

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在道德问题上的争论,始终都是围绕着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的关系、围绕着如何科学地阐释集体主义和正确地对待个人利益的问题展开的……

二十年来,我的大部分论文,都是围绕着这一问题而写作的。在这段漫长的时间内,我不得不放下手头许多正在做的事情,不得不放下我本应及时完成的科研项目,甚至把一些只需校阅一遍就可交给出版社的稿子也搁置起来,从各个方面来讨论这个问题。同时,面对许多不同的意见,为了进行研究和辨析,也不得不对有些意见进行商讨和提出批评。这样做,并非因为我对这个问题有什么特殊的爱好,实在是不得已而为之。这种不得已,就是出自一种对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责任心,而这种责任心又是由一种长期形成的理想和信念所支持的。这种理想和信念是我近四十年来从事伦理学的教学和研究的最主要的动力,没有这种理想、信念及其所形成的动力,我是不可能写出这些文章的。[3](206)

罗国杰的治学立场和道德修养论始终站在维护和发展国家的利益上。他坚持集体主义原则,提倡以德治国,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罗国杰道德修养论引导人们正确认识社会主义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增强人们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中国梦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个人的发展和社会的发展是互动的。社会制度对人的思想道德有着巨大的影响,社会实践和社会交往方式具体制约着个体道德的发展,个体只有在良好的社会实践和社会交往才能认识真善美,才能形成稳定的道德行为、道德品质和道德情操。

在罗国杰道德修养论中,我国传统道德修养和社会主义道德修养得到了有机的结合。他认为道德修养是中国伦理思想家研究的十个主要问题之一,认为“中国伦理思想家们,从孔子开始,就极其重视克己、内讼、慎独和内省,强调反省、修身和‘澡身’,到宋代更形成‘修养’的概念”[4](9)。在如何传承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和弘扬中华民族精神方面,罗国杰以历史唯物主义为指导,坚持批判继承、弃糟取精、综合创新和古为今用的方针。他所倡导的社会主义道德修养论,要求人们努力成为一个高尚的、纯粹的、有道德的、脱离了低级趣味的、有益于人民的人。罗国杰在毕生的学术生涯中致力于发展我国的伦理学事业,是忠于党、忠于人民、忠于国家的领导干部,是不懈地探求真知灼见的马克思主义哲学家,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实践者和推动者,是建立学科体系、桃李满天下的教育家,更是我们伦理学界和蔼可亲的长辈和同志。他所实践的知行合一的道德修养论,要求人们努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增强是非善恶的道德判断力,在社会生活和工作中充分发挥个人的道德自觉性和道德能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