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国杰—关于集体主义原则的几个问题
罗国杰:关于集体主义原则的几个问题
对集体主义的理论如何深化和在实践中如何实施,在当前理论领域和社会实践中仍是一个有待深入讨论和研究的重要问题。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集体主义还能不能成为社会主义道德的基本原则,个人主义能否取代集体主义成为社会主义道德的基本原则?改革开放以来,对这一问题的争论和理论分歧,几乎都同对“集体主义”和“个人主义”的不同理解有关。因此,重新认识和明确界定集体主义,对伦理学和思想道德教育的理论与实践都有特殊的重要意义。
一、集体主义原则的主要内容
集体主义原则究竟怎么界定,在当前学术界众说纷纭。因此,在新形势下,如何正确全面地阐释集体主义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集体主义原则合理调控集体与个人、集体与集体、全局与局部的各种矛盾和所有与此相联的关系,是社会主义道德体系中占主导地位的根本原则,涵盖社会的指导思想和价值取向,影响人们的思想观念和思维方式,引导社会思潮。它不仅作用于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而且对每个社会成员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都有重大的影响。
我个人认为,大体上说,集体主义有三个方面的主要内容:
1.集体主义的总原则:集体利益优先于个人利益
集体主义的总原则,就是“集体利益高于个人利益,或者说集体利益优先于个人利益”。失去了这一原则,也就不可能有社会主义的集体主义。“集体利益高于个人利益”是集体主义原则的内核。对于这一点,我们应当有正确的认识和理解。我们说“集体利益高于个人利益”,是指一切其他的道德原则和道德规范以及与此相关的各种道德准则,都应当而且必须以这一原则为导向,并使其在各个方面和各个环节都能符合这一原则,按照这一原则的要求行事。
社会主义社会是一个真正能够体现全体人民利益的社会,国家利益、人民利益、集体利益必然是重于、高于个人利益。与此相适应,整体利益大于个体利益、全局利益大于局部利益、个体利益服从整体利益、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当前利益服从长远利益,都是集体主义的应有之义。
在实际生活中,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难免会发生矛盾。集体主义强调,在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发生矛盾,尤其是发生激烈冲突的时候,必须坚持集体利益高于个人利益的原则,即个人应当以大局为重,使个人利益服从集体利益,在必要时,为集体利益作出牺牲。这里需要特别强调的是,只有在不牺牲个人利益就不能保全集体利益的情况下,集体主义才要求个人为集体利益献身。集体主义之所以要求个人利益服从集体利益,归根到底,既是为了维护集体的共同利益,也是为了维护个人的根本利益。
2.集体主义强调集体利益和个人利益的辩证统一
在社会主义社会中,国家利益、社会利益体现着个人根本的、长远的利益,是集体所有成员共同利益的统一。同时,每个人的正当利益,又都是集体利益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集体的兴衰与个人利益得失息息相关。在现实生活中,集体利益和个人利益是相辅相成的。集体利益的发展,本身就包含着集体中每个人利益的增加。而集体中每个人利益的增加,同样有利于集体利益的扩大。
为此,我们强调集体利益和个人利益的关系是辩证统一、相互依存和相互制约的。首先,个人要积极关心、维护国家和集体的利益。当个人利益与国家、集体利益发生矛盾时,要把国家、集体利益放在首位,必要时还要具有从大局和长远利益出发牺牲个人利益的精神。所谓的必要时牺牲个人利益,是以尊重公民个人的自觉自愿为基础的,而不是国家、集体对个人的强迫。其次,对于国家和集体而言,要高度重视个人利益的正当性和合理性,尽力保障个人的正当利益,使公民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再次,集体和个人都要从各自的角度重视集体利益与个人利益的统一与协调,在协调中使双方的利益得到保护和发展。
在过去一段时间,由于对集体主义的解释出现了片面强调集体主义而忽视个人利益的现象,因而有些人错误地认为集体主义是对个人利益的限制和否定,这种误区应当改变过来。
3.集体主义重视和保障个人的正当利益
集体主义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要促进和保障个人正当利益的实现,使个人的才能、价值得到充分的发挥。这不但与集体主义不相矛盾,而且正是集体主义思想的应有之义。只有在集体中,个人才能获得全面发展,只有在集体中,才可能有个人自由。那种把集体主义看做是对“个人的压制”和“个性的束缚”的思想,是与集体主义的本意相违背的。事实上,正是集体主义的贯彻,才真正为培养人的健全人格、鲜明个性和创新精神提供了道义保障。贯彻集体主义原则,不但不会抹杀个人利益和个人权利,相反,社会主义的集体主义,本身就包含着对个人利益的肯定。一些人出于误解,错误地把集体利益高于个人利益同“自由”、“公正”、“人权”、“人道”等对立起来,并且以倡导个人“自由、民主和权利”的旗帜来反对集体主义。随着市场经济的逐步发展,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唯利是图、坑蒙欺骗、自私自利的腐朽资产阶级思想,也在一定的气候和土壤里不断发展。改革开放30多年来在伦理学方面的争论,不是要不要充分强调个人的民主、自由和权力,而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如何防止和反对资产阶级腐朽思想的侵蚀,坚持社会主义集体主义这样一个有极端重要意义的原则。
个人主义强调个人权利对社会的优先性,主张个人利益是一切社会行为的归宿。集体主义道德原则反对个人主义,本质上是反对其过分张扬的个人权利对社会利益和“公共善”的消解。集体主义虽然强调集体利益的优先性,同时主张从具体的现实个人的生活条件和社会生活的物质前提来把握个人的道德选择。集体主义所强调的个人权利,指的是不能侵犯社会整体和其他人的正当权益。
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为什么需要坚持集体主义
有些人认为,个人主义是市场经济必然的道德基础,因此,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如果提倡集体主义和奉献精神,就会妨碍和不利于人们为赚钱而从事的种种行为,市场经济将不可能发展。我们认为,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我国的经济生活和道德生活正在发生着深刻的变化,在道德领域出现了许多新问题,我们必须不断补充、丰富和完善集体主义原则,以适应变化了的现实。但是,并不存在用个人主义代替集体主义的问题,这是由社会主义社会的本质决定的,也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
1.集体主义是社会主义社会的本质要求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集体主义仍然而且应当成为社会主义道德的基本原则,这是社会主义社会的本质要求。生产资料公有制占主体地位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以工人阶级为领导阶级、以共产党为执政党的人民当家作主的国体和政体,以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的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分别为集体主义的实施创造了经济前提、政治前提和文化前提。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和共产主义理想,就必然要坚持集体主义。放弃了集体主义原则,也就不可能真正坚持社会主义事业和共产主义事业,错误的道德导向将会引导我们的社会走到邪路上去。我们强调坚持集体主义的重要性,根本原因就在于此。一些人认为,在“马克思的社会主义或共产主义中,个人主义和集体主义是统一的,利己主义和利他主义也是统一的”,[1]这种观点同马克思主义是根本背离的。
2.集体主义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
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同社会主义基本制度有机结合的,从这个意义上讲,集体主义不但是社会主义社会的本质要求,而且也正是发展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社会主义道德主要的任务就是在社会主义制度下,弘扬主体精神的同时,否定市场经济中利己主义和金钱崇拜的自发倾向,并在新的基础上实现主体精神与集体利益的有机结合。
我们通过发展市场经济来塑造独立个人、焕发道德主体性的同时,也付出了比较严重的道德代价。这就是市场经济条件下个人道德主体性的高扬,很大程度上是个人“利益最大化”的逐利冲动所引发出来的。这里,主体精神与人被物化为“经济人”以及相应的道德利己主义和个人主义的相伴而生,这种情况已经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导向的偏离。发展市场经济之所以需要道德,是因为它在唤醒人的主体性的同时,有助于克服市场自身的弱点和消极方面,有助于形成追求高尚、激励先进的良好社会风气,从而保证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等价交换、契约、效益等是经济原则,少了这些原则,市场经济无法运转。但是,道德原则和经济原则都不能泛化,不能相互替代。试图用经济事实、经济行为来否定道德崇高、否定奉献精神,用经济原则代替道德原则、用现实的存在代替应当来进行社会的道德设计,不仅是荒唐的,而且是可怕的。它将导致人情冷漠、唯利是图,加剧人的异化,违背道德的约束和导向本质。
3.集体主义在具体的道德要求上有不同的层次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根据我国经济生活和思想道德情况的实际,有必要对集体主义原则在具体的道德要求上划分为不同的层次。一方面,集体主义原则的最高要求是发扬无私奉献、一心为公的精神,它是先进分子所力求做到的;另一方面,集体主义原则也要求人民群众做到先公后私、先人后己,或至少做到公私兼顾、不损公肥私,并且不断地追求更高的道德境界。这样,提倡奉献精神就是集体主义题中应有之义。有人认为,“青年人赚钱的行为本身,就是为人民服务”,甚至提出“我不赞成不赚钱的为人民服务,免费的为人民服务未必是好事”,在他们看来,“在市场经济中赚钱,不是免费服务,也不是低价服务,而是按照经济规律的服务,赚钱本身也就是一种为人民服务。”[2]这种把奉献精神同市场经济对立起来,并以市场经济为借口而否认“无私奉献”和“为人民服务”的观点,是极端有害的。
集体主义提倡奉献精神,同时,也注意到对道德高尚的人的行为的补偿。为了使这种行为能够在社会上长盛不衰,维护社会公正,集体对作出牺牲和奉献的个人的补偿则是必不可少的。从现实的角度看,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条件下,集体和全局完全可以对个体、局部的自我牺牲进行适当的补偿。尽管那些无私奉献、甘于自我牺牲的人,他们自己可以不计个人利益,但对他们的自我牺牲进行补偿,可以对广大群众起到社会价值的导向作用。
集体主义的理论和实践,需要随着市场经济和政治、文化的不断发展进行更加深入的探讨与研究,使集体主义理论更加丰富,在实践中更好地适应社会经济、政治和文化的发展,使自己更有说服力。这一工作,还有待于广大理论工作者的努力。
三、集体主义中的“集体”定位问题
在贯彻集体主义原则时,一个重要的问题就是对“集体”应当如何理解。一些人常常以“集体”的概念无法明确而对集体主义产生疑虑,以“集体”无法定位而否定集体主义。他们提出,这里的“集体”,到底是指国家和民族,还是指某一个单位、组织或行业,还是全部都包括在内?一些人甚至认为,发展市场经济,出现了许许多多不同性质的局部的各种各样的集体,为什么在道德原则上还要坚持社会主义的集体主义?要消除这些疑虑,首先必须明确集体主义中的“集体”定位问题。
1.集体主义中的“集体”有两个层次的内容
从唯物辩证法的视角来看,集体主义中的“集体”有两个层次的内容。它既可以表现为作为国家、民族、社会等普遍的“集体”,也可以表现为当前市场经济条件下各种不同的、局部的集体。我们也可以说,这里的集体,既有一般意义上的集体,又有个别意义上的集体。这种“一般”和“个别”、“普遍”和“特殊”的关系,正好是复杂的现实生活的反映。作为一般意义上的集体,它是所有个别的、局部的“整体”的共同特性,所有个别的、特殊的、局部的“整体”,都有一般意义上的“整体”的某些属性。正是由于这种特点,我们有时在一般意义上使用“集体”这一概念,有时在个别意义上使用这一概念。任何一般的、普遍的、共同的东西,都是同个别的、特殊的、具体的东西相联系而存在的。在当前的市场经济条件下,尽管各种具体的、特殊的、个别的集体,有着不同层次不同性质的差异,但在社会主义社会中,在马克思主义的指导下,在社会主义的政治、经济、文化和道德的诱导下,它们都必然要受到社会主义集体的制约和引导。所以,在道德原则上,同样适用社会主义的道德原则。那种以市场经济为原因而否定集体主义原则的理论是不能成立的。
2.集体主义中的“集体”应当体现全体成员的利益和意志
如果一个集体不能代表整个社会的普遍利益,也不能代表这个集体之中的各个成员的利益,那它就是一个“虚幻的集体”。我们所说的“集体”,是能真正“代表全体成员利益的”集体。也就是说,集体利益和个人利益是辩证统一的。在社会生活中,集体主义的一个重要内容,就是为了维护集体真正的、长远的、可持续的利益,这就必须要把维护个人的正当利益作为集体主义一个必须加以认真重视的方面。我们在突出集体地位的同时,也要强调个人的地位,从一个全新的高度,来认识个人与集体的辩证关系。集体是由许多个人和局部组成的,离开了个体的充分发展,也就不可能有集体的发展,这个道理是显而易见的。集体犹如一个有生命、有活力的有机体,个人和局部犹如这个有机体中的细胞。生物学研究早已发现并证明,只有一个有机体的所有细胞都充满活力,这个有机体才能是生气勃勃和生长旺盛的。当然,我们也要十分清楚地看到,任何一个有机体的细胞,如果脱离了自己赖以存在的有机体,这个细胞也就失去了自身存在的条件。
3.集体主义中的“集体”应当是“真实的集体”
“真实的集体”是相对于“虚幻的集体”而言的。判断集体是否真实的最可靠的方法,莫过于看这个集体是否真正像它所宣称的那样为最大多数人谋利益,而不是仅为少数人谋利益。就此而论,强调集体主义原则中集体的真实性问题已经超出了一般的理论领域,成为直接与集体主义原则的可信赖程度密切相关的现实问题。
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由于经济发展、政治改革和社会进步的程度不同,我们社会的集体,还不可能都是真实的集体。它既不是马克思和恩格斯所说的那种“虚假的”、“虚伪的”、“不真实的”、“虚幻的”集体,也还不可能达到马克思和恩格斯所说的“真正的”、“能完全代表成员利益的”集体。但是,从我国社会主义社会现实的总的情况来看,我国社会中的大多数的“集体”基本上都是能够体现它的成员利益的集体。当前社会中一些现实的“集体”,可能还存在这样那样的缺陷,但是,只要这个集体的成员基本上是为这个“集体”成员的利益而工作的,我们就应当承认这个集体是现实的,也是合理的。同时,这个集体中的所有成员,都应当不断地、逐步地为改善这个集体并使这个集体朝着更加完善的方向而努力。只有通过集体所有成员的不断努力和坚持不懈的奋斗,并通过“改善”、“提高”、“再改善”和“再提高”,才能使我们的集体逐渐趋于完善。
【参考文献】
[1]尚实.用非道德的办法解决道德问题——如何看待现阶段的个人主义和利己主义[N].社会科学报,2003-08-14(1).
[2]茅于轼.青年不要空谈理想赚钱本身就是为人民服务[N].河南商报,2009-11-16(A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