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伦理学与当代中国文化建设学术研讨会”在杭州召开
摘要: 学者们还深入分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中的德治如何涵养法治、德治与法治的三重关系,道德的类型以及德治的层次性以及如何避免法治的专横与德治的泛化等理论与现实问题,澄清了法学界部分学者对于德治的误解以及伦理学界部分学者对德治的误读。
“伦理学与当代中国文化建设学术研讨会”在杭州召开
2017年7月22日—23日,由教育部重点研究基地中国人民大学伦理学与道德建设研究中心、浙江工商大学、浙江省伦理学会共同主办,由浙江工商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承办的“伦理学与当代中国文化建设学术研讨会”在杭州召开。来自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社会科学》杂志社、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央民族大学、南京师范大学、首都师范大学、上海师范大学等学术机构及人民日报、光明日报、中国教育报等媒体机构的80余位专家、学者参加了研讨会。
与会专家围绕传统文化与文化自信、当代中国的社会治理、传统文化与当代中国文化建设、伦理学研究的历史使命、经济社会发展的文化力等问题展开了深入交流。 与会专家认为,当代中国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在这种成就的背后必定内蕴了某种文化力的支撑。这种文化力支撑只能是源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并在现代创新性转型中所建构的伦理精神。这种伦理精神既集中体现了中华传统文化的本质特征,又是当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文化精神的内核。结合浙江经济社会发展的现实,与会专家深入分析了作为培育浙江精神之源头活水的浙学传统在浙江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文化力作用。与这一问题相关的是,伦理学研究的历史使命,既包括了伦理理论的研究,又包括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合理的伦理解释,即正确揭示经济社会发展中所内蕴的伦理精神与道德规律,并在此基础上为经济社会发展中所面临的现实问题提供有效的伦理解决思路。
与会专家学者深入分析了文化自信及其建构的问题。学者们都认为,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是当前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背景下的一项重要时代任务。有学者提出,在当代的全球化态势下,所有道德文化问题的考察都必须有一个全球化的视野,因此,文化自信的建构既要承继中华优良文化传统,又要持开放、包容的态度与立场对待包括西方文化在内的世界各民族的文化与价值观,片面的全盘西化及片面强调中华民族文化优越性的立场都偏失于极端而不可取。文化自信与文化创新有着密切的关系,一方面,文化自信意味着对自身传统文化的正确认识与自觉传承;另一方面,又必须要意识到自身传统文化并非绝对价值,从而在对世界其他民族优秀文化认同中与互促中实现自身文化的发展与创进,奠基于文化反思基础之的上综合文化创新是唯一的正途。
当代中国社会治理中的德治、法治及其关系问题是本次研讨会关注的学术焦点之一。与会专家学者明确指出:一方面,在讨论与德治、法治等相关问题的时候,应坚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基本立场,反对泛泛而论的空谈取向。另一方面,德治与法治相结合是当代中国社会治理的必然。学者们明确指出了在法治中全面贯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性与理论进路。学者们还深入分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中的德治如何涵养法治、德治与法治的三重关系,道德的类型以及德治的层次性以及如何避免法治的专横与德治的泛化等理论与现实问题,澄清了法学界部分学者对于德治的误解以及伦理学界部分学者对德治的误读。
社会主义企业文化建设是本次学术研讨会关注的又一个焦点。与会专家学者认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既是全社会共同的思想道德基础,也是社会主义企业的文化之魂,决定着当代中国企业的发展方向。因此,企业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经济新常态下企业核心竞争力不断提升的基础性要素,也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全社会的弘扬和践行的必然要求。有学者在历史维度的纵向分析以及东西企业文化的横向比较中分析了企业文化建设中的伦理进路,提出了伦理化经营的理念与实践机制,突破了传统经营伦理的经营学思路。企业社会责任研究的“政治转向”引起了与会专家学者的关注,有学者指出,政治性企业社会责任框架挑战了企业的传统经济观念,导致了企业社会责任研究范式的转换。在这种背景下,有必要研究政治性企业社会责任讨论的主要框架,以便在经济全球化过程中更合理地接纳国际上更加严格的法律和道德规范。
本次学术研讨会的主题拟定,充分体现了会议主办方对于当代中国文化建设所面临重大现实问题以及伦理学研究的历史使命的深切关注,也体现了会议主办方及与会专家学者致力于正确解读当代中国文化建设中所面临的现实问题并努力寻求有效解决的学术热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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