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让“网红”景点只红一时
摘要: “网红”景点不能只顾红一时,应修炼好产品和服务的“内功”。
近年来,各地“网红”景点层出不穷,但一些景点通过虚假宣传诱骗消费者,受到市场监管部门的处罚。
随着“互联网+旅游”快速发展,一些名不见经传的景点摇身一变成了“网红”,很多人开始“跟着网红去旅游”。对于景点来说,利用自媒体精准营销本是一手好牌,但受利益的驱动和法律意识淡薄,一些景点投机取巧,通过夸大宣传、虚假宣传将消费者“骗过来”,以此增加客流和收入。正如媒体所报道的,美出天际的“天空之镜”,不过是几块拼凑的镜子,周边环境杂乱不堪;浪漫迷人的“普罗旺斯薰衣草花海”,其实是一小片稀稀拉拉的盆栽;刷爆朋友圈的“梦幻灯光节”,现场充斥着各种“土味皮卡丘”……这些靠虚假炒作火起来的“网红”景点终归是昙花一现,“网红”沦为“网黑”,只会丑化景区形象,阻碍当地旅游业发展。
互联网时代,利用网络提升知名度,打造“网红”景点无可厚非,但必须走正途。急功近利只得蝇头小利,弄虚作假终会作茧自缚,打劫或欺骗游客,不仅会损害景区声誉,也会影响整个旅游行业和消费环境。我们真正要思考的是,什么是“网红”,如何打造“网红”,怎样让“网红”做到可持续发展。
大众认可的“网红”景点,应该与以往熟知的知名景点一样,都是有个性化内容、高质量的产品和服务,以及精细化管理。这些日积月累练就的“软实力”,绝非大量的网络营销能实现。
“网红”景点不能只顾红一时,应修炼好产品和服务的“内功”。一方面要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另一方面,提高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有针对性地开发旅游资源,依法诚信进行策划和营销,增强景点体验感,满足游客可玩性、舒适性的要求,不能做成“一锤子买卖”。
市场监管部门也要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加大执法力度。蓬勃兴起的短视频平台、社交平台也给监管带来了新的挑战。但越是如此,越需要监管与时俱进,为游客提供消费引导和把好关口。
旅游业是释放消费潜力、拉动内需的重要产业。在当前常态化疫情防控条件下,旅游业复苏很不容易,“网红”景点的兴起反映了旅游消费仍有强劲潜力。“网红”景点要想红下去,更需坚持做品质,拼产品、拼服务来打造,否则,仅靠美图“骗”人来打卡,游客的口碑传播也会让“网红”景点迅速失宠。
责任编辑:邱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