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公司名为“奥斯维辛”,于情于法都不容
摘要: 而值得注意的是,这家起名为“奥斯维辛”的竟然还是一家劳务派遣公司。与“平原奥斯维辛劳务派遣有限公司”一同被曝出的,其实还有一家为名“奥斯维辛卫浴经营部”的小型企业,而且在网络中检索也不难发现,类似的公司名称还有很多。
劳务派遣公司名为“奥斯维辛”,在情感上公众不会接受,在法律上也不被允许。
▲截图。
日前,一张劳务派遣公司起名叫“奥斯维辛”的截图在网络中广泛流传,引发舆论热议。
经界面新闻查阅工商档案发现,截图内容为真。这家“平原奥斯维辛劳务派遣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5月19日,注册资本200万元,法定代表人赵连喜持有该公司100%股权,同时他还任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该公司经营范围为劳务派遣。
给公司起名为“奥斯维辛”,不知道老板是怎么想的;而每天进出这家公司的人又是什么感受。
而值得注意的是,这家起名为“奥斯维辛”的竟然还是一家劳务派遣公司。“劳务派遣”+“奥斯维辛”,这两个词组合在一起出现,颇耐人寻味。
一些批评认为这家公司用心险恶,其实也有些诛心。但是对历史的无知,恐怕于这家公司而言,确是板上钉钉。
奥斯维辛是波兰南部的一个小镇,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有上百万人死于纳粹德国在此设立的集中营内,其中绝大多数都是犹太人。
电影《辛德勒的名单》对集中营内无休止的劳动和残忍的杀戮有比较写实的画面。
也就是说,奥斯维辛是一个承载着人类痛苦记忆的历史符号。
正因为奥斯维辛有过如此沉重的历史,给公司起名是对历史的冒犯,也是对人类情感的冒犯。所以从情感上讲,这家公司名字被曝出并且证实后,也必然不被公众接受。
不仅如此,公司取名为“奥斯维辛”,在法律上也不被允许。在《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第九条中就规定,企业名称不得含有有损于国家、社会公共利益和可能对公众造成欺骗或者误解的内容和文字。
此外,2017年,国家工商总局出台了内容更为具体的《企业名称禁限用规则》,该《规则》第五条规定,企业名称不得含有有损于国家、社会公共利益的内容和文字。其中,企业名称中“有消极或不良政治影响的,如‘支那’‘黑鬼’”等内容的,均适用于该规定。
于情于法都不正当,所以针对此事,当地行政审批服务局也表示此公司名称不妥,并且已经联系该公司法定代表人,要求其下周一来做变更登记。
与“平原奥斯维辛劳务派遣有限公司”一同被曝出的,其实还有一家为名“奥斯维辛卫浴经营部”的小型企业,而且在网络中检索也不难发现,类似的公司名称还有很多。
这无疑给一些企业提了醒:公司起名不该这么无知,必须得尊重历史、尊重人类情感。
而于管理部门而言,不妨趁此机会开展专项整治活动,重新审视辖内的企业名称,有则改之,无则加勉;同时,也该加强审核关,避免类似事件再度发生。
□伯扬(媒体人),原载于新京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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