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俗陋习需要“有形之手”钳制
摘要: 民政部门及时出台婚俗指导意见,顺民心、合民意,恰逢其时
近日,民政部印发《关于开展婚俗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意见》指出,开展对天价彩礼、铺张浪费、低俗婚闹、随礼攀比等不正之风的整治,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助力脱贫攻坚,推进社会风气好转。为进一步推进移风易俗,加强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形成良好社会风尚,促进婚姻幸福、家庭和谐,民政部印发了该《意见》。(5月20日 中国新闻网)
一个时期以来,婚俗方面的陈规陋习颇有市场,无论城市还是农村,结婚追求排场、索要天价彩礼、进行恶俗婚闹等,已成为一种社会问题。在此情形下,民政部印发《意见》,开展对天价彩礼、低俗婚闹等不正之风的整治,以对婚俗进行有效规范,可谓正当其时。
结婚对于青年男女来讲,是一件人生大事,适当地庆贺一下理所应当。但是,眼下一些地方的婚礼陋习已成为文明社会的“有害因子”,人民群众急切盼望予以清除。传统语境下,有些人认为天价彩礼也好,大操大办铺张浪费也罢,甚至是恶俗婚闹,都属于约定成俗的乡规民约,沿袭已久,相关部门不能进行过多的行政干预,只能进行提倡和劝导。可是,当这些陈规陋习毫无边界愈演愈烈,甚至“野蛮生长”时,就必须借助“有形之手”进行干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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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面,基层相关部门可视当地实际情况,制定详细的婚俗引导细则,比如设定彩礼的上限、婚礼规模的上限、人情份子的多少等,这些都可以做出具体的倡导性规定,以便于操作;另一方面,要借助“有形之手”进行督导检查,实行严格的报备制度。新人结婚时是否按照要求去做了,相关部门要进行事先、事中、事后监督,如有违反就要进行追责,不能让制度规定沦为“稻草人”。
结婚原本是两个有情人结合在一起,共同创造美好生活。如果让陈规陋习成为婚姻的羁绊,则可能事与愿违,甚至乐极生悲。婚俗方面的陈规陋习,需要“有形之手”钳制,不能放任滋长。从这个意义上讲,民政部门及时出台婚俗指导意见,顺民心、合民意,恰逢其时。
责任编辑:李红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