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盗版,为网络文学繁荣创造良好生态
摘要: 著作权法日前正式迎来第三次修订,对互联网条件下著作权的界定将更清晰,对侵犯著作权的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明显加强。相关法律逐渐完善,打击盗版行为才能更加有法可依。我们期待代表委员们就盗版问题深入讨论,推动网络文学行业健康发展。
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中国作协网络文学委员会主任陈崎嵘准备了《关于希望主管部门关注解决当下网络文学发展中几个重要问题的建议》,呼吁有关各方联合起来,严厉打击盗版网络文学,为创作创新构建更优质的环境。
网络文学已成为我国当代文艺的重要组成部分,甚至与美国好莱坞大片、日本动漫、韩国偶像剧并称为“世界四大文化奇观”。但是,数据显示,2017年网络文学整体盗版损失约74亿元,2018年为58.3亿元,2019年为56.4亿元。虽然得益于不断加码的版权保护举措,盗版造成的损失有所下降,但它仍是网络文学的最大敌人,破坏性不容低估。近几年,打击盗版、保护知识产权一直是两会热门议题。
与影视、音乐等行业相比,网文领域的版权保护难度更大、形势更严峻。一方面,文字储存的技术要求低,抄袭的门槛低,盗版市场规模远高于数字音乐和网络视频。甚至有一些专门的网站光明正大地进行盗版,毫无下限地窃取原创作者的成果,但维权非常费时费力。
另一方面,随着网络文学蓬勃发展,盗版行为也“与时俱进”,给打击治理制造了新难点。比如,近些年越来越多的优秀作品走出国门,在这个过程中,很多境外文学翻译类网站未经许可擅自翻译作品,趁势收割网文出海红利。这类瞄准海外市场的盗版行为,由于服务器或运营人员位于境外,跨境执法的难度很大,打击起来相当困难。
此外,一些盗版集团也开始产业化运作,一键窃取正版内容,然后通过搜索引擎、浏览器入口、应用市场、社交媒体等渠道,批量化传播、规模化获益。这种成熟且隐蔽的产业链运作,正是打击盗版像“打地鼠”一样困难的原因,也是每年盗版导致几十亿元损失的根源。
落实中央提出的“大力发展网络文艺”方针,促进网络文学大发展,一方面要让网络文学拥有更多的受众和更具活力的创作群体;另一方面,还应净化行业生态,避免盗版现象挫伤创作积极性。创作者的作品能收获读者认可,产生持续的收益,才有源源不断的动力。《庆余年》和《鬼吹灯之龙岭迷宫》等IP大获成功,真是很好的典型。
为网络文学创作者营造良好的生态,必须重拳治理猖獗的盗版现象,这是关乎行业未来的大事。毕竟,如“地鼠”一般的盗版产业从业者,直接窃取创作者辛苦创作的劳动成果,终将导致劣币驱逐良币。
打击盗版乱象,给网文行业正本清源,成为多位全国政协委员的呼声,充分反映出公众对盗版治理议题的热切关心。除了全国政协委员陈崎嵘,还有多名业内人士呼吁对网络盗版行为加大处罚力度、提高处罚标准。同时,代表委员们还建议,应该发挥网文平台主体以及中国网络文学版权联盟等行业组织的反盗版作用,推动形成行业共识。
这些年,一些主流网文平台已经在不断完善版权保护。以国内最大的网文平台阅文集团为例,除了联合机构、作家等成立“正版联盟”,避免作者分散维权面临的成本高等难题之外,平台还以头部优质内容激发用户付费意愿,提升版权意识,培养读者阅读正版的良好习惯。这些举措,无疑将有助于进一步打击盗版,营造良好的行业发展生态。
值得一提的是,著作权法日前正式迎来第三次修订,对互联网条件下著作权的界定将更清晰,对侵犯著作权的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明显加强。相关法律逐渐完善,打击盗版行为才能更加有法可依。我们期待代表委员们就盗版问题深入讨论,推动网络文学行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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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亦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