晏辉:防控疫情,伦理学言说的三种范式及其困境 | 系列之二
摘要: 德性论的缺陷 德性论、规范论、元伦理、描述论等等伦理学基本理论与应用伦理学, 在伦理学研究中也同样存在, 用理论理性和实践理性表达伦理学意义上的分析和论证
上海师范大学哲学与法政学院教授、
博士生导师 晏辉
编者按
上海师范大学晏辉教授在上一篇《面对疫情,伦理学该如何思考和表达|系列之一》提出,面对疫情造成的无序状态,不仅需要辩护的政坛伦理学、论证的讲坛伦理学,还需要批判的论坛伦理学,以理性地、包含充分理由地去言说和表达。今天推送的是他关于抗击疫情、伦理学何为系列文章的第二篇,重点探讨在疫情的认知、防控、管理和消除中,伦理学该言说什么。在对德性论、规范论和实践论的批判反思之后,这篇文章分别指出了这三种范式的缺陷、困境及出路。文章主体部分首发于《道德与文明》2020年第三期,标题为:面对公共危机,伦理学该如何思考和表达。如需引用原文,烦请查校期刊原文。
伦理学的问题域决定了伦理学的言说方式,当我们预先给出了伦理学应该以它特有的方式言说其对象时,伦理学的言说对象也就被清晰地标划出来了。
反思的伦理学和重构的伦理学是否必要与如何可能?
就如同在当下疫情肆虐和危急管理中,各种观点纷纷出笼、各种意见争相登场。一如前文所论,人人都有表达立场、陈述观点的权利,伦理学工作者同样具有这样的权利。如果有着专业教育背景、扎实理论基础、相关研究领域、明确相关职责的人,也如同常人那样,发表一些意见、发泄一些情绪、表达一些愤怒、透出一些赞美,这在一定程度上是完全可以接受的,它有自在的合理性。但如果一个具有专业理论知识、从事专门理论研究,担负明确学科使命的人,在他必须履行相应责任的场域下、面对他必须正确认知、正当解决的事务或事件时,依旧如常人那样,表达一些意见、发泄一下情绪,毫无疑问,这是一种典型的逃避、推卸和渎职。
随着人类的发展、社会的进步,一部分人从繁重的体力劳动中分离出来,专门从事意识形态、科学理论知识、哲学宗教、文学艺术、经济政治、历史民俗的专门研究,将这些研究变成理论、知识,之后传播到社会,惠及民众、造福人类。但同样可以变成个人兴趣、独特偏好,不再过问、不再倾听“此在”中的正在发生的生产、交往和生活,更不愿倾听历史的声音和人民的心声。沉浸在自己的学术天地而自说自话、自言自语、自娱自乐;或成立一个旨趣相投、情投意合的血缘、学术共同体,制造并自我享受着不知来自何处的那种自我、自爱、自恋、自大、自狂。言必称古希腊,言必称罗尔斯,除此,其他均不可妄称学术、学问。觉得自己就是康德,就是海德格尔和罗尔斯,容不得他者对其奉为师祖的理论家、思想家的有半点微词。这是康德笔下病理学概念下的“学者”、“学人”。此种情形所以长期且严重地存在,除去个人先天的基因结构和自然的脑成像结构之外,更为重要的是我们的教育,爱家、爱国只是宣传上的事情,而不是实践上的命令。而且,我们长期认为,也这样感觉,宣传就是实践,意向就是事实。如此这般的情形,在伦理学研究中也同样存在,甚至在某些方面有过之而无不及。
就伦理学研究而言,似乎人们从未深刻反思过,当代中国伦理学的学科使命和实践志向究竟为何。此结论虽有言过其实之嫌,但严格学科要求是推动学科发展的内在动力。关于伦理学的反思性要求,可有向内和向外两种拓展路径。
对伦理学自身而言,必须秉持哲学精神,这就是,如同高卢雄鸡,在其他同类还在沉睡之时,鸡鸣示意,东方欲晓、晨曦初上,美好的一天开始了,一切都要及早设计、计划。一天之计在于晨、一年之计在于春,预判、预测、设计、前瞻,体现建构的原则。这便是伦理学研究中的预设要求,其基础是人们深重的历史感,它是面向明天、明年,面向未来的事情。这就是未来感,它内在地包含成功感和危机感。在我们的文化谱系中,在人们的无意识和潜意识中,人人似乎都是乐天派、乐观者;最不容易忘掉的是我们的过往成就,最不容易记得的是过往的教训和悲伤。同样的错误、一样的教训、相同的伤感、共同的遗憾,就如一幕又一幕的宫廷戏,持续上演,人物不同、场景有别,但剧情相同、手法一致,唯权、唯上、唯利。黑格尔说,中国人没有历史。这句话显然不是说中国人没有思想与实践意义上的发生史,而是说中国人没有时间感、空间感和历史感,没有危机感。人们不是基于过去、立足现在而朝向未来,其所朝向的只是自我构造出来的意识和情感中的未来,人们沉浸在这个被构造出来的主观未来中,自娱自乐,似乎被倡导的理想就是现实世界。如同中国为何难以编制出类似于西方国家那样的科幻大片?这不是一种自我嘲讽,更不是长他人志气灭自己威风这样一种情绪表达,因为这是一种事实,看不到这种事实,恰恰说明我们还处在自我感觉良好的状态中。在一定意义上可以说,伦理学研究中未来感和危机感的缺失正是人们日常意识、潜意识中未来感、危机感弱化、淡化的学科反映。拥有未来感和危机感的伦理学不是空洞无物的,它一定是立足于当下的社会场域的,立足于当下生活世界中的问题、难题和困境。虚假的、自我安慰的好乃是一种自欺欺人式的好。
除了高卢的雄鸡,伦理学还必须哲学具有的批判精神,这就是啄木鸟。虽是比喻,倒也恰当。批判不是讽刺、挖苦,更不是批斗。一些民众和个别学者,不知从何而来一种明确的斗争意识、顽强的斗争意志、昂扬的斗争精神,这在日常的学术讨论、批评和争鸣中绝不少见,争的不是真理,不是知识,而是地位、权力、话语,一旦一方取胜,便获得了超出正确和正当边界的病理学意义上的快乐感和成就感。学术一旦变成权术,真理和正义就离人而去了。康德在说明“纯粹理性批判”时指出:“我所谓批判,并不是批判各种书籍和学说,而是着眼于理性有可能不依赖任何经验去追求的一切知识,来批判一般理性能力,因而是判定一般形而上学是否可能,并确定其源泉、界限和范围——所有这些都是从原理出发的。”
批判首先是分析概念,一个行动、事实,一种知识、一个原理是如何发生的,只有把事实逻辑先行呈现在表象里、把握在意识中,才能作出判断,作出合于逻各斯的事实判断,作出分有逻各斯的价值判断。对物理事实、社会事实和精神事实的批判形成了科学理论和知识体系,对社会价值事实的批判,形成了实践理性理论知识。而伦理学用以对价值事实进行沉思的核心范畴是伦理性和伦理基础。并非所有的事实都是伦理学的研究对象,只有与人的观念和行动及与知行相关的事实才是伦理学所关注的,其理由有二,其一,只有成为行动的发动者、承担者和受益者的“实体”才是行动的责任者,之所以成为责任者,乃在于他是自己行动的受益者,直接利益和间接利益的相关者;道德规范和法律规范的约束者。这就是归责的根据又是担责的依据。其二,行动的发动者有意识也有能力为其行动担负责任,这就是伦理基础的问题。具有伦理性质并能够为其行为担负责任的事实才是伦理学的研究对象。泛化与窄化、不足与过度,都是伦理学研究中必须谨防的错误倾向。在日常生活中,道德绑架、过度赞誉就是泛化与过度的表现;漠视与无语、回避与放逐就是窄化与不足的表现。必须谨防僭越与无为这两种常识性错误。
伦理学的批判性在于它的分析和论证的功夫,就如同任何一个人可以做任何事情那样,但合法性和合理性原则要求行动者要为他的任意行动提供正当性基础的证明,而且这种证明必须是直观与客观都有充分根据,即符合普遍实践法则。同样,任何一种伦理学的分析和论证,也必须具有事实根据和价值依据,在事实上不清楚,信息极为匮乏的情境下,匆忙地贸然地作出道德判断和道德结论都是危险的事情。除了预设和批判,伦理学研究还要像哲学那样,如密纳法的猫头鹰在黄昏的时候才起飞。这是一种反思的原则。所谓反思有描述性的和规范性的两种,马克思在写于1857年8月下旬的《政治经济学批判》导言中,在批判黑格尔把实在理解为自我综合、自我深化和自我运动的思维的结果这种幻觉之后,精辟地阐述了抽象与具体的关系,指出:“整体,当它在头脑中作为思想整体出现时,是思维着的头脑的产物,这个头脑用它专有的方式掌握世界,这种方式是不同于对于世界的艺术精神的、宗教精神的、实践的精神的掌握的。”理论把握世界的方式之所以不同于甚至优越于其他方式,乃在于这种方式是第一条道路和第二条道路的有机统一。“第一条道路是完整的表象蒸发为抽象的规定;在第二条道路上,抽象的规定在思维形成中导致具体的再现。”这是一种典型的发生学的方法,这种方法同样适用于对一个具体的道德事实的分析。反思原则的第二个用途是规范性分析,即对一个社会事实和精神事实的道德判断和推理,其所呈现的是一个行动者是否必须且有能力对其行为担负责任。关于如何担责问题的分析和论证,不但在现实生活中经常是模糊的,在伦理学研究中也是不清晰和准确的。
现在假设反思的和重构的伦理学已被建立起来,接续的重要工作就是直接面向当下的公共危机、疫情困境。对此,我们依旧坚持学科高度和问题深度相结合的原则,整体性、复杂性、冲突性相统一的意识加以分析和论证。
德性论的缺陷
德性论、规范论、元伦理、描述论等等伦理学基本理论与应用伦理学,都是伦理学学者对研究范式的划分,尽管各种类型在生活中都有其原型,从而构成一个模型世界与原型世界的关系问题。但在现实的生活世界,这些类型是统合在一起的,它们共同构成一个道德事实、道德现象、伦理世界。同时,现实的人也从来没有按照伦理学家给出的所谓模型世界和原型世界及其相互关系的运行逻辑而生活。
德性论的缺陷是必然的,也是正常的,因为任何一种理论都不可能含括所有的现象、事实。在这里,必须严格区分学科和学说的关系。在当代中国伦理学研究中,一如政坛、讲坛和论坛伦理学那样,在学术研究的意义上,作为理论形态的伦理学也明显呈现为学科和学说两种形态。将纷繁复杂、充满矛盾、冲突的道德现象、事实统合到一个伦理学学科的体系中,之后再将这个体系改造成普遍有效的命题,继而作为普遍有效的实践法则进行传播、灌输,甚至制造一种一个个体、一个人群显得非常有德性、非常有规则意识的“现象”。一个宣传、教育、学习、模仿而得来的繁荣的“道德景象”常常和真实的生活世界有着巨大差别。事实上,这个“现象”既不是人们实际具有的、反复践行的德性和规范,也不是具有坚实现实基础的真正的“应然”。将德性与规范学科化是必要的,将其知识化也是重要的,但德性和规范本质上却不是那种人为制造出来的甚至宣传出来的道德知识。由此可以说,以学科形式出现的德性论,其最大的缺陷在于,它不是基于人的心灵结构和社会结构的分析和论证得出的结论,而是根据某种意识、意志、目的编制出来的,尽管这个道德知识论的逻辑体系显得多么符合形式逻辑,但却不是真正的生活逻辑。甚至可以说,此种德性论连信念也算不上,因为它在主观上和客观上似乎都缺少充分根据。
疫情肆虐、大敌当前;危机四伏,问题重重。如若我们殚精竭虑制造的学科型的知识论的德性论是行之有效的,那么,在抗击疫情的狙击战中,一定有它们的用武之地,然而,事实呈现给人们的却是全面的无语、失语,一方面是病毒的四处狂奔,一方面是往日被煞费苦心经营的学科论的德性论的无影无踪。一种生活意义上的“有学问的无知”多么令人费解和尴尬。如果不是拘泥于狭义的伦理学,而是坚持大伦理观,那么,核心价值论在面对疫情的现实困境时更是显得束手无策。一个理论,一个学说,一种命令是否具有现实性,不是制造和言说者直观给出的,而是通过伟大的社会实践检验出来的,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标准,同样也是检验各种理论、各种观念是否正确而有效的标准。且不说在当代社会场域下,人本身和社会结构的“是其所是”要求着“十二范畴表”,从而被确定为核心价值,即便是“属实”的,那也应该把精力放到如何践行和培养这些观念上。其所面临的尴尬局面和学科型的伦理学所面临的尴尬局面是相同的,不同的是,它们是由两个相对有别的知识群体分别完成的。人们用以进行制造话语、生产范畴、精心打造、全力宣传所用的精力和费用远远超过全面实践所需要的精力和智慧。这是一种倒置的手段和目的关系,如若将制造和生产视为工具,而将名声、荣誉、话语权、收益作为目的,那么这是一种多么令人疑惑的“道德叙事”啊。
那么,学说型的德性论又如何呢?如果说学科型的德性论志在宣传、教育、教化,只要作出全面道德教化的样式,实际的道德观念和道德行动就指日可待,那么,学说型的德性论则致力于呈现人与社会的真理,发掘什么才是它们的“是其所是”;道德哲学家和伦理学家所要获得的是那个一个具有正当性基础的行动是如何可能的,情感论、理性论、境遇论、上帝说、基因说,等等,都是这种努力的结果。在诸种德性论中,儒家德性论中的心灵哲学乃是我们必须重视的思想资源。《大学》右经一章,205个字,就是一个完整的心灵结构图。
大学之道,在明明德,在亲(新)民,在止于至善。知止而后有定,定而后能静,静而后能安,安而后能虑,虑而后能得。物有本末,事有始终。知所先后,则近道矣。古之欲明明德于天下者,先治其国;欲治其国者,先齐其家;欲齐其家者,先修其身;欲修其身者,先正其心;欲正其心者,先诚其意;欲诚其意者,先致其知。致知在格物。格物而后知至,知至而后意诚,意诚而后心正,心正而后身修,身修而后齐家,齐家而后国治,国治而后天下平。自天子以至于庶人,壹是皆以修身为本.其本乱而末治者,否也;其所厚着薄,而所薄者厚也,未之有也。
儒家伦理学既是学说型的伦理学,又是实践论的伦理学。有观点认为,儒家伦理乃是中国传统社会之缺陷、中国人性之弱点的根源,是渊薮,且不说这种结论缺少学理和事实上的充分论证,就是在理论研究上也存在明显缺陷,即一个具体的社会类型,究竟以何种德性结构和伦理范型为其基础,并不完全取决于道德哲学家和伦理学家所供给的理论体系,因为时至今日,尚没有哪个国家可以依照道德哲学的伦理学家的观念、信念和理论而实施国家治理和社会管理的。柏拉图说哲学家最适合做国王,不是指国王都是哲学家,而是具有哲学思维和实践智慧。将哲学家的理论和观念转换成政治家的观念和理论,其间包含若干环节,充满各种不确定性。地理空间、社会空间、文明起源、社会结构、认知方式、情感结构、行为习惯,等等,它们共同发挥作用,具有显明的整体性和复杂性。将其中的某个元素视作根本的甚至是唯一的要素,恰恰是片面的、段落式的思考方式。
规范论的难题
在现有的有关的道德的定义中,就有一种定义方式,即道德是行为规范的总和;在人们的日常意识和日常语言中,道德也常常被当做道德规范,例如,此人是一个不道德的人,即意味着他的行为不合道德规范。这种根深蒂固的思维和观念也恰恰反映了中国人的德性特征:语境伦理、境遇伦理。西方人的伦理是义务论和原罪论,中国人是耻感论,而耻感是在特定语境下产生和存续的。随着语境的转换和境遇的消失,耻感就消失了。在儒家伦理中,虽时时处处都强调,为仁由己,吾欲仁,斯仁至矣;一日克己复礼天下归仁焉。然而这些人,这些正心、诚意、格物、致知,均密切相关于每个人的地位、角色、位置、情境,为人君、为人臣、为人父、为人子、与国人交,均有其对应的规范,所以,在韦伯的信念伦理和角色伦理中,中国人的德性更倾向于角色伦理。荀子在《劝学篇》中说,故学乎至礼而止矣,夫是之谓道德至极。礼者,外表也,仪式也,形象也,总之就是要求,就是规范。在现实的生活中,在国家治理和社会管理中,强制性和非强制性、权威性和权威性规范的制定、修改、替换,始终是一个重要而繁杂的工作。
规范论的最大困境在于两点,规范自身的合理性问题和规范的实践问题。与这两方面相关的是德性与规范的关联问题,其困境是四种分离:第一,德性与规范的分离,有德性而规范,德性则罔,有规范的无德性,规范则空,后者是当下的一个困境。第二,言说者与行动者的分离,言说者给出的规范通常由他者来践行,而自己却不在该规范的约束之列,或给别人制定最高规范,而自己则遵守最低规范,甚至没有约束。第三,受益者与责任者的分离,在行动概念中,一个行动的发动者、承担者和受益者,就一定是该行动的责任者。受益者与行动者的分离,导致无法归责或归责困难。第四,德性与幸福的分离,以德配福、德福相依的情形似乎被功利主义所取代。
在这四种分离的语境下,规范论的困境就更加突出。首先,制度自身的合理性。无论是权威性、强制性还是非强制性的规范,其合理的重要表现在于两个方面,一个是将何种价值作为目的有限确立下来,另一个是如何保证这个目的得以实现。如果一个规范不以正义、平等、公平为原则,而以强势者、特权者的利益为目的,那么,一个规范无论怎样具有合法性也不具备合理性。造成制度不公正的根本原因在于规范的制定者和规范的操作者是同一个主体。其二,如若一个规范本身是合理的,但若其操作有缺陷也同样不能实现合理目的。
实践论的困境
在中国人的集体道德记忆中,类似于非典和新冠病毒这样的公共危机事件,一定是特殊的道德体验。人类至今已经发现9种致命病毒,依次是马尔堡病毒、埃博拉病毒、狂犬病、人类免疫缺陷HIV、天花病毒、汉坦病毒、流感病毒、登革热病毒、轮状病毒。由致命病毒所引发的公共卫生危机,在所有6种危机事件中,是持续时间最长、影响最广的一种。在疫情认知、应对、防控、管理和消除中,一个人、一个组织、一个民族、一个政党,都会或主动或被动地动员各种力量投入到抗击疫情的阻击战中。这个突发的公共危机,就像一块试金石,检验着人一直倡导的道德体系和伦理范型,也展现着人们实际拥有并反复运用的德性和规范。善良与邪恶相交织,真实与虚假相伴随,在稳定状态下,人们拥有的道德人格瞬间爆发出惊人的力量,虚假的、形式的“道德”被证明是无现实基础的“理想”。我们既无不良动机更无足够能力,借助一种学术研究和问题探讨的方式影响他者,乃至影响社会,从而产生消极作用。我们只是严格学术研究的科学精神、善良意志,用理论理性和实践理性表达伦理学意义上的分析和论证,借以实现客观因果性陈述和意义妥当性陈述的有机统一。即便是反思性和批判性的结论也是都是建设性的。
1、知识过剩与知识不足。依照康德的规定,知识乃是主观上和客观上都有充分根据的那种视其为真。自疫情爆发以来,我们所拥有的知识似乎都显得不足,无论是用以认知、描述、解释新冠病毒的发生、传播、变异、传染的生物理论、遗传学、基因理论,都显得“十分有限”。现有的有关知识的创造、积累、转化、应用,科学研究的实践转向的政策设计,知识创新和转化的管理和奖励奖励机制,都或多或少存在着不足。这些不足和缺陷在相对稳定的社会状态下,其所产生的不利影响是潜在的,甚至是“无关宏旨”的,因为,社会实践对这些知识和理论的需求并不那么迫切。而在疫情突发并持续存在时,对相关知识和理论的需求就会剧增。而人们并未有在稳定的社会状态下为认知、辨识、判断、应对致命病毒的潜伏、预兆、爆发有充足的预案。理论理性的不足已是不争的事实,实践理性的缺陷也充分暴露。所谓实践理性是人们处理公共危机时制定原则、创制方法、策略选择、路径依赖的能力,它体现的是分有逻各斯的那种能力,是一种实践智慧。实践理性和实践智慧既表现在行动中又体现在评价中。在行动中,实践理性表现为如何正确认识和正当处理与自己的欲望有关的事情时所需要的善良意志和理性能力。
2、在三种道德选择和道德行动之间。如果直面疫情防控、应对和处理的道德事实,可有三种情形:鼓励但不必然的行为,要求所以必然的行为,禁止所以谴责和批判的行为。如果我们是一个公正的旁观者,那么最值得赞美和赞誉的是科学研究和一线医护人员。之所以有这样的结论,他们完全是康德规范论中的第一种情形,即出于责任的行动者,他们既是道德命令的制定者又是命令的执行者,是德性与规范的有机统一的实践者。更加值得赞誉的是,在相对稳定的社会状态下,他们均不是道德命令的颁布者,一个从不向他者提出道德要求,而又不张扬自己如何是神圣的“白衣天使”、“救死扶伤”的践行者,然而,在充满风险的特定场域下,夜以继日地践行着他们的职责。无言的道德实践者才是真正拥有德性且真正运用德性的人,而那些认认真真宣传者、信誓旦旦的教化者,在疫情狙击战中,听不到了声音、见不到了踪影。这也充分证明了,真正的德性、完整的人格蕴藏在拥有善良意志、实践理性和法则意识的人的心灵深处。虚假的道德、虚伪的“道德人”,在伟大的社会实践中、在急需理论理性、创制理性和实践理性的危机管理中,更加暴露他们的虚假性和虚伪性。他们才是社会主义精神的真正创造者和体现者。
3、决策者与管理者的德性与智慧。若要实现三种目的之善,就必须有足够的手段之善。而决定两种善的关键则是决策者和管理者的德性与智慧。十八大提出了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这一治国理政原则,十九届四中全会更加确立了这一原则。显然,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绝非一朝一夕之事,改革开放40多年来,在进行经济体制改革的同时,一直进行着政治体制改革,就如同总书记指出的,改革已进入深水区,非经过观念的革命和体制的创新不可。疫情爆发以来,公共管理中的许多环节都暴露出瑕疵、缺点甚至错误,暴露出瞒报、缓报甚至不报;个人利益优先;临阵脱逃;对懈怠、渎职非但没有自责、改过,反而敷衍了事,甚至理直气壮。我们从这些官员身上实在看不任何为人民服务的精神,甚至根本看不到任何希望。往日振振有词的宣传者、教化者,危急时刻却成了责任的逃避者,个人利益的保护者。我们在某种程度上,不但缺少资源、机会、地位、身份、运气分配上的正义,更缺少道德上正义。他们理直气壮地、信心满满地向疫情爆发区域的救护者、相关理论知识的传播者、理论的创新者、新型药物的临床实验者等等发出“不惜一切代价”的“绝对命令”,而自己却在相对安全的工作、空间内,躲避着危险和风险,他们似乎忘记了他们同样有着属于自身的“绝对命令”,而这个“绝对命令”原本是由民众向他们提出的,这种话语权只具有形式的内容,而无实质性意义。
韦伯曾经明确指出,没有一个有足够素质的行政管理队伍,任何一个有效率的行政管理是绝对不可能的。如果说,在相对稳定的社会状态下,严重的官僚主义和形式主义的存在只是突破了人们道德宽容的底线,只有语言的批判和舆论的谴责,而没有突破社会安全阈限,因为它们并未导致社会价值体系解构、社会秩序系统崩溃;而在公共危机管理中,官僚主义和形式主义带来了损失财产、丧失生命的沉重代价,它突破了社会安全阈限,更突破了道德舆论的底线,令人深恶痛绝。根除官僚主义和形式主义绝非处理一个地方官员所能解决,必须痛下决心,非经过观念的革命、制度的完善和体制的创新不可。
由公共危机所引发的道德问题,远不止如上几个方面,媒体伦理、道德评价的正当性、机械团结与有机团结、集体行动的逻辑等等,伦理学都应该给予充分的分析和论证。
责任编辑:张伟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