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萍
摘要: 李萍,女,广东蕉岭人,哲学(伦理学)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教育部社会科学委员会委员、教育部项目评审专家、广东省社会科学联合会副主席、广东省伦理学会会长。2007年7月担任中山大学党委副书记兼纪委书记、副校长。2008年3月起任中山大学党委副书记.
李萍,女,广东蕉岭人,哲学(伦理学)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教育部社会科学委员会委员、教育部项目评审专家、广东省社会科学联合会副主席、广东省伦理学会会长。2007年7月担任中山大学党委副书记兼纪委书记、副校长。2008年3月起任中山大学党委副书记.
1975年高中毕业,同年7月下乡海南岛定安县龙门公社农场,曾任农场副场长,11月借调定安县知青办任知青专职干部。1978年考入中山大学哲学系,1982年毕业留校,先后在思想教育研究室、德育研究所、理论部、教育学院任教。历任研究室秘书、副主任、主任。1987年晋升讲师,1992年晋升副教授,1995年晋升教授。
1985年至1986年在北京大学哲学系进修;1989年3月至6月在上海第二外国语学院培训部强化外语学习;1990至1991年在美国太平洋路德大学教育学院作访问学者(系思想理论教育战线首批国家公派访问学者);1994至1997年攻读中国人民大学伦理学博士研究生,1997年获哲学博士学位;2003年至2004年受哈佛大学燕京学社邀请做高级访问研究(10月至04年2月)。
主要研究领域包括:学校德育与比较思想道德教育、比较伦理、生命伦理等。
首批“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国家级优秀教学成果奖二等奖、教育部第一届百名优秀“两课”教师荣誉称号、国家有突出贡献专家、中山大学教学名师、主持《思想道德修养》被评为首届国家级精品课程、主编《思想道德修养》获教育部社政司“全国高校‘两课’优秀教材”、广东省高等学校第一、第二批“千百十工程”省级培养对象、广东省高等学校“千百十工程”先进个人优秀奖、广东省优秀中青年科学家、1998、2001两次获广东省优秀教学成果奖一等奖、广东省南粤优秀教师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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