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伦理学论坛|魏犇群:威廉斯与元伦理学
摘要: 2019年12月27日下午14时,由中国人民大学哲学院、教育部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中国人民大学伦理学与道德建设研究中心共同主办的“人大伦理学论坛”在中国人民大学人文楼600会议室顺利举行。本次论坛邀请到的嘉宾是来自南开大学哲学院魏犇群老师,论坛由中国人民大学刘玮副教授主持、杨伟清副教授评议,中国人民大学焦国成教授、曹刚教授、郭清香副教授、王福玲副教授以及校内学生参与此次论坛。
2019年12月27日下午14时,由中国人民大学哲学院、教育部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中国人民大学伦理学与道德建设研究中心共同主办的“人大伦理学论坛”在中国人民大学人文楼600会议室顺利举行。本次论坛邀请到的嘉宾是来自南开大学哲学院魏犇群老师,论坛由中国人民大学刘玮副教授主持、杨伟清副教授评议,中国人民大学焦国成教授、曹刚教授、郭清香副教授、王福玲副教授以及校内学生参与此次论坛。
魏犇群讲座2
魏犇群老师此次报告的主题是:“威廉斯与元伦理学”。此次报告将主要分为两大部分:第一部分,通过叙述威廉斯的“科学与伦理学的区分”、“关于世界的绝对概念”、“厚的伦理概念”等三个重要观念及其内在联系,进而澄清威廉斯对伦理客观性的基本看法及论证;第二部分,尝试将威廉斯的主张与元伦理学理论中的主要立场进行比较,进而说明威廉斯的元伦理学主张并不能完全符合现有的某个主流立场。
根据威廉斯的理解,元伦理学所讨论的主要是伦理客观性的问题。客观性本身有独立于心灵的内涵,这意味着它很难达成共识,即便达成了共识,也不一定确定出了客观的事实。魏老师指出,威廉斯主张通过探讨“意见的会同”(convergence of opinion)来刻画客观性,而确定客观性的关键并不在于是否能够达成意见的会同,而在于对于意见会同的解释。然而,不同于在科学研究中有希望就物理世界的真实面貌达成意见会同,我们在伦理探索中是难以形成反映世界真实样子的伦理共识的。这是因为并不存在能够满足“关于伦理世界的绝对概念”条件的伦理概念,亦即并不存在能够超越、解释并为“厚的伦理概念”(thick ethical concept)辩护的伦理理论。对厚的伦理概念的最好解释只能是诉诸社会、历史或心理事实的“社会解释”(social explanation),但这种解释却缺乏规范辩护的效力。
在梳理威廉斯对于伦理客观性的基本看法及论证要点的基础上,魏犇群老师进一步将讨论如何在当代元伦理学的版图中定位威廉斯的立场的问题。通过与认知主义、道德实在论、错误理论、主观主义以及相对主义等立场观点的对照,魏老师最终得出结论:威廉斯的元伦理学主张似乎不能完全符合某个现成的元伦理学立场或“主义”。
杨伟清评议
在评论环节中,杨伟清副教授再次总结了魏犇群老师此次报告的主要内容,并就“威廉斯如何对待伦理客观性问题”、“伦理学研究应该探索出怎样的内容”、“厚的伦理概念与薄的伦理概念之间的区分问题”等议题与魏老师进行深入讨论。
魏犇群老师与杨伟清副教授讨论的议题也引起了在场师生强烈兴趣,师生们在上述议题的基础上与论坛主讲人魏老师进一步扩展探讨。本次论坛在师生们的热烈提问与互动讨论中圆满结束。
撰稿人:潘麒羽
人大伦理学论坛简介:
“人大伦理学论坛”是教育部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中国人民大学伦理学与道德建设研究中心在原有“伦理学沙龙”基础上推出的一个全新的伦理学研究和讨论平台。论坛定期邀请国内外专家学者就前沿热点伦理学问题发表最新研究成果,并邀请同行专家进行有针对性的点评。论坛热忱欢迎有兴趣的老师和同学们踊跃参加讨论。我们力求通过这个平台营造专业和自由的学术讨论空间和研究氛围,为伦理学科的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责任编辑: